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南山区资助项目 >

南山区开展2021年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

发布时间:2021-11-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在线申报时间:11月22日9:00起至12月1日18:00止。
二、本批开通项目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补贴项目、“文博会”分会场补贴项目。

“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补贴
资助标准:对承办我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单位,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承办单位;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1)《“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补贴资助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4)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5)配套文化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活动的意义、历史、规模、档次;本单位基本情况;参加本次活动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果;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介绍;经费使用报告;活动的照片、会刊、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2000字以上);
6)配套文化活动相关认定文件;
7)配套文化活动付款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往来凭证;
8)其它附件(如有)。

“文博会”分会场补贴
资助标准:对承办我区“文博会”分会场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单位,按照深圳市奖励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文博会”分会场的承办单位;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分会场周边环境整治费、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1)《“文博会”分会场补贴资助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5) 分会场及活动的照片、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
6) 分会场相关认定文件;
7) 分会场活动付款合同(协议)、发票、支付款项银行往来凭证;
8) 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提供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如有);
9)其它附件(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