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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知识产权资助

发布时间:2020-10-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南山区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

(一)资助标准

对获得版权(著作权)登记的,每项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其登记费用和代理费用总额,且最高不超过2500元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为上年度获得国家、广东省版权局登记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或者作品著作权登记证的南山区文化、体育企事业单位;
其中文化、体育产业类别的界定根据以下两项文件:
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通知
《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6号)
2.每家企业每年该类资助的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南山区文化精品原创奖励资助
(一)资助标准
南山区企事业单位原创文化产品(动漫、电影、电视剧、舞台剧、出版作品、网络剧、微电影等)在国家级、省级出版发行单位或院线、电视台、剧场、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的,按其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首年度内实际收入15%的比例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南山区游戏开发企业原创开发的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不含委托加工游戏产品)进行运营的,按其运营首年度内实际收入10%的比例给予原创作品开发企业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为原创文化产品的独立制作单位或第一出品人单位、游戏产品的开发商;
2.奖励范围为上两个年度内原创作品在国家级、省级出版发行单位或电视台、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首次发行或播出、演出之后12个月内所产生的全部收入;原创游戏产品上两个年度内首次公开发售或投入运营之后12个月内所产生的全部收入;
3.收入为不含税。产生收入时间在上两个年度内(自然年),连续不超过12个月。
三、南山区专利支持计划
(一)资助标准
1.对上一年度提交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企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4000元/件,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件。每件发明专利在PCT国际申请阶段仅奖励一次。
2.对上一年度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和日本特许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件;对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2万元/件。
每个单位年度发明专利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个个人年度发明专利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3.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对维持年限达5至6年(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1000元/件;对维持年限达7至9年(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1500元/件;对维持年限达10年及以上(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2000元/件。
每件专利在一个时间段内只能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单位需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个人。
2.申报单位或个人近三年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
3.专利日期判定:
(1)提交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的,以获得《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发文日为准;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国家或地区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
(3)提交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授权维持年费申请的,维持年限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发明专利证书以专利申请日起算时间为准。
4.资助的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在授权后曾实行转让或转移的,均不予资助(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企业名称或地址变更除外)。
四、南山区入驻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计划
(一)资助标准
1.在深圳市南山区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备案的区内企业:
(1)对上一年度开展知识产权依法维权的,按照司法鉴定费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单位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文方之前也发过龙华区知识产权维权资助的政策文章,每个申请人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参考文章:龙华区知识产权资助政策(2020)
(2)对上一年度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的,按照专利投保费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单位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3)对上一年度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按照专利评估费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单位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五、南山区知识产权运营支持计划
(一)资助标准
1.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授予“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同一单位同年度获得一项以上荣誉称号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
参考文章:深圳市及各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
2.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对上一年度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贯标证书)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之前文方也总结过深圳市及各区对知识产权贯标的奖励政策,可参考文章深圳市及各区贯标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2、至少符合以下其一: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
(2)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荣誉称号;
(3)上一年度获得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时间以证书上的“首次发证日期”为准,且证书上注册地址须在南山区内。(若证书上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则需提供工商变更证明)

六、南山区知识产权资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