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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关于开通第二批实施商业企业租金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六稳”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实际困难,与企业共渡难关,根据《南山区关于携手企业勠力同心共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专项支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实施商业企业租金补贴,支持对象为辖区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住宿、餐饮、零售行业企业。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实施商业企业租金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南山区“四上”在库住宿、餐饮、零售行业企业,在南山区承租社会经营用房的,按企业2020年2月至3月期间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五、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扫描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租赁合同(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上一年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扫描上传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银行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八)租赁合同明细表,其中须包括合同名称、租赁方名称、租赁地址、租赁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发票号、发票金额、发票内容(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加盖企业公章);
(九)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