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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关于做好2020年10月-2021年1月准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和2021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20〕35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南山区调查单位核查及入库工作,区统计局将于2020年10月-2021年1月对辖区内准四上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并受理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的入库申报。现将相关工作转载如下:

01、入库申请截止时间
第一批年度入库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
第二批年度入库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6日;
2021年2月月度入库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

02、入库申报及核查方式
已达到入库标准的未入库企业可登录南山区统计业务系统填写核查资料,经初审通过后进行入库申报。

03、“四上”企业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辖区内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