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龙华区资助项目 >

深圳市龙华区开展2023年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申请的通知(第二批次)

发布时间:2023-08-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更好服务“个转企”企业申报奖励资金,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对2023年度“个转企”企业奖励资金开展分批次申报工作,现将第二批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本次奖励项目为:2023年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
二、奖励对象
本次奖励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今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体工商户
三、受理时间
1.受理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5日。
2.申报主体在申报时限内登录“龙华政府在线”,下载相关申请材料模板。
3.2023年8月8日至8月15日期间填报《龙华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1-3)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许可注册科,所有材料按要求提供。
四、其他事项
龙华区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审批等事项按照《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执行。
“个转企”的企业可以及时关注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局在“龙华政府在线”发布的相关通知(含相关表格)、公示信息等工作信息。
五、不予发放情况
根据《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规定,转型后企业在奖励资金申请期间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发放;自首次发放起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未发放的资金不予发放:
1.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已不再担任企业投资人(股东)身份的;
2.转型后企业未按照方案的要求、条件、程序和材料等提出“个转企”奖励申请的,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3.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的;
4.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的。

5.已不在龙华区实际经营的。


附件:

1.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uploads/allimg/230809/1-230P910114Y50.docx

2.申请龙华区“个转企”奖励资金需提交资料清单/uploads/allimg/230809/1-230P9101154504.docx
3.龙华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
4.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