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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开展2023年第一批龙华区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大赛配套奖励受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资助内容
鼓励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企业参与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上述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按照《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0〕4号)第十八条对国家、省、市奖励的配套奖励金额,给予百分之二十的额外奖励。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配套奖励(不重复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扶持若干措施(试行)》,深龙华府办规〔2020〕19号;
(二)《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扶持若干措施(试行)操作规程》,深龙华科创规〔2021〕2 号。
三、申请条件
申请创新创业大赛配套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前,在龙华区内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团队组项目需在获奖后一年内,申报奖励前在龙华区依法注册企业,并办理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参赛项目应为此新注册企业的主营项目之一,参赛项目的知识产权亦归属此新注册企业;
(二)申请单位已获得区科技主管部门发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入驻通知书》,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签订的租赁合同并入驻超过 3 个月;
(三)在上年度的科技部火炬中心主办的创新创业赛事(国际级、国家级、省市级中获得前三等次;
(四)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以及《深圳市龙华区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的退出管理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
(一)《创新创业大赛配套奖励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四)获奖证书;
(五)核心团队每位成员的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及签名样式(仅申请团队组奖励时提供);
(六)入驻中心相关证明(区科技主管部门发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入驻通知书》、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签订入驻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租赁合同)。
以上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A4 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项目申请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请申请单位严肃对待。
五、受理时间: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2023年4月24日18: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网上申请初审通过后,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六、受理程序
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现场核查、征求意见——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