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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5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扶持项目申请指南(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5-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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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一)《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龙工信规〔2024〕7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深龙工信规〔2025〕2号)。
二、项目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1.对处于工程化样机阶段、并且在国内首次实现试用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按该次试用产品的研发投入(从2022年1月1日至产品在国内首次实现试用的日期内,申报单位所投入的研发成本)的5%给予企业支持。
2.对在国内首次实现销售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按该次销售产品的制备成本(包括原材料、加工制造等直接成本,不包括研发成本)总额的50%给予企业支持,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支持。
3.对以上两种扶持方式,同一企业每年合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4.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龙岗区内完成设计或生产,并且须在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首次实现试用或首次实现销售。
(三)审核方式
核准制。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制备成本专项审计报告、支付凭证、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龙岗区实际经营,并且符合要求的法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文件;
2.申报单位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获取专项资金的企业,龙岗区有权追回相关款项;
4.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申报条件
项目单位申报具体项目,还应符合以下专项申报条件和深圳市龙岗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依据本实施细则制定的申报指南的相关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企业,拥有申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
2.申报产品须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主要包含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多模态感知、模拟仿真训练等技术,具备环境感知、行为控制、人机交互等能力的全尺寸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狗以及其他形态的类人形或仿生机器人等产品)。
3.申报产品须在龙岗区内完成设计或生产。
4.对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或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需获得相应许可或认证。
5.对于扶持方式1,申报单位和申报产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产品须在国内首次实现试用。
(2)产品在国内首次实现试用时,须处于工程化样机阶段。
(3)产品须通过国家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检验。
(4)产品在国内首次实现试用时,用户单位须为申报单位的非关联方(关联方包括申报单位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等关联关系)。
6.对于扶持方式2,申报单位和申报产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申报产品须在国内首次实现销售。
(2)产品须通过国家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检验。
(3)申报产品在国内首次实现销售时,产品购买方须为申报单位的非关联方(关联方包括申报单位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等关联关系)。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申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
(一)基础申报材料
1.登录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http://qyfw.lg.gov.cn)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非企业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机构总部的授权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4.申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5.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6.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7.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8.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二)专项申报材料
1.对于扶持方式1,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产品符合“具身智能机器人”品类的相关介绍。
(2)申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的佐证材料。
(3)申报产品在龙岗区内完成设计或生产的佐证材料。
(4)对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或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报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或强制认证书等佐证材料。
(5)首次试用承诺书(①承诺书需明确承诺:申报单位研发的XXX产品在国内XXX场景首次试用,承诺产品为工程化样机阶段;②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用户证明(①用户证明需明确说明:XXX单位(申报单位)的XXX产品在XXX单位(用户单位)的XXX场景中进行试用,描述试用开始时间、试用周期、试用效果,应用场景需为国内相关地区;②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7)产品在国内首次实现试用时,处于工程化样机阶段的佐证材料(如技术协议、销售合同等)。
(8)第三方测试报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包含指标参数等)。
(9)申报产品在2022年1月1日至产品在国内首次实现试用的日期内的研发投入佐证材料(如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支付凭证、发票、合同等)。
(10)在受理过程中,实施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2.对于扶持方式2,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产品符合“具身智能机器人”品类的相关介绍。
(2)申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的佐证材料。
(3)申报产品在龙岗区内完成设计或生产的佐证材料。
(4)对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或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报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或强制认证书等佐证材料。
(5)申报产品首次投放市场的说明(如产品出厂凭证、销售合同、货款到账凭证和销售发票复印件等)及市场销售情况说明。
(6)第三方测试报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包含指标参数等)。
(7)申报产品制备成本测算说明(写明产品制备成本测算依据,制备成本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制造等直接成本,不包括研发成本,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8)在受理过程中,实施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流程
请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通过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生成申报书
企业在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用广东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密码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资金扶持”——“当前可申报的项目”,选择【“2025年龙岗区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扶持项目”专项扶持】栏目进入申报。企业上传申报资料后,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将组织线上审核等工作,请企业等待线上审核结果。
企业收到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已通过线上终审”的信息后,即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2025年龙岗区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扶持项目”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递交书面材料
请企业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递交带水印的书面申报书(请用A4纸双面打印带水印的申报书,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和各项申报材料(须按分项制作目录索引)。
(四)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25年11月5日-11月19日,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为企业在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但纸质材料必须在审核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申请本项目支持的申报单位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申报期结束后,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企业名单将在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网站上公示。
温馨提示: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请企业自主申报。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的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