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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2年度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龙岗区关于加快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岗区住房和建设专项资金关于支持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度支持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名称
(一)资质扶持
(二)资质晋升扶持
(三)科研创新平台扶持
(四)绿色节能补贴
1.超低能耗、(近)零碳零能耗示范项目
2.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4.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
(五)智能智慧示范扶持
1.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2.装配式建筑产业(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3.BIM应用示范项目
4.智能建造产业化项目
各项扶持标准按《龙岗区关于加快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龙岗区住房和建设专项资金关于支持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仅受理(一)—(三)项扶持,即资质扶持;资质晋升扶持;科研创新平台扶持。第一批网上受理期:2023年8月16日-9月8日;书面材料受理期:2023年8月21日-9月15日。
第二批仅受理(四)—(五)项扶持,即超低能耗、(近)零碳零能耗示范项目;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部品、部件生产)基地;BIM应用示范项目;智能建造产业化项目。第二批网上受理期:2023年9月5日-9月22日;书面材料受理期:2023年9月11日-9月28日。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在指定的申报受理期内、按申报要求提交申请,注意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中本次申报发生的时间,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3.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需保密的材料请一并注明。
4.申报材料原则上要求提供A4纸规格中文书写文件,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分割标识,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并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胶装成册,首页印企业名称。
三、特别说明
(一)本次申报仅针对2022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扶持项目。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后续工作,拟扶持的企业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二)各项政策的资金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的控制和调整。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度支持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指南/uploads/allimg/230816/1-230Q6153J02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