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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5年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产业用房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11-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光明区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5〕4号);
(三)《光明区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5〕144号)。
二、支持对象、方式及支持标准
(一)支持对象
在光明区租赁产业用房且实际经营自用的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
(二)支持方式
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
(三)支持标准
1.入驻人工智能、软件特色产业园区或其他特色产业园区的,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补贴。
2.入驻一般产业园区,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补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奖励时未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奖励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之中且企业主体未被注销。
(四)申报主体2025年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中填报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行业代码(GB/T 4754—2017)大类须为64或65。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信用报告完整版)。
(六)经营用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申报单位2024年租金支付发票及相关凭证。
(八)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九)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线填报,其他材料上传PDF文件至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导出申报表,将全部纸质材料按顺序排列,编写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胶装,统一使用白色纸质封皮,封皮须打印配套活动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年份),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
五、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31日。(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档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六、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二)受理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31日18点整(仅工作日受理)。
(三)受理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
七、办理流程
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申报指南—申报单位线上网络填报—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向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提交申请纸质版材料—项目审核——拟定资金支持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按规定层级审议—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拨付资金。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的,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核实后将不予立项或撤销项目,并纳入黑名单,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不得委托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举报。
(三)本项目与光明区其他同类别资助项目不重复资助,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政策进行申报;本指南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四)资助金额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总额控制,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视申报情况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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