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2025年福田英才荟举荐制(单位自主认定)申请指南(财会领域)
发布时间:2025-11-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编制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及《福田英才举荐认定办法》,制定本申请指南。
二、政策内容
支持单位自主认定。授予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枢纽型平台等重点用人单位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自主认定福田英才的资格,认定标准或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才工作局备案,由单位在限额及等级范围内自主确定福田英才人选,并给予不超过30万元支持。
三、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开展单位自主认定的行业范围
首批单位自主认定福田英才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企业服务中心等单位主管的行业领域开展,分别负责对应领域的单位自主认定工作。
(二)单位申请条件
1.在福田区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枢纽型平台、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不含公立学校、公立医院。注重发展高新技术和集聚高层次人才,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成长性较好。社会组织还应在福田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被评为5A级或在市级及以上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被评为5A级、4A级且在等级有效期内,或为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成员单位。国际组织名单范围为河套国际产业与标准组织聚集区的河套“1+6”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2.近三年内无涉黑涉恶、无欠薪失信行为,无发生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3.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3亿元(含)以上、注册会计师人数150人(含)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可自主认定1名II类英才、1名III类英才;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2亿元(含)以上、注册会计师人数100人(含)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可自主认定2名III类英才;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1亿元(含)以上、注册会计师人数50人(含)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可自主认定1名III类英才。
4.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公布2024年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资产评估机构,本次可自主认定1名II类英才、1名III类英才;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公布2024年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入1亿元(含)至2亿元的资产评估机构,本次可自主认定2名III类英才;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公布2024年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入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资产评估机构,本次可自主认定1名III类英才。
(三)被认定人条件
1.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无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涉黑涉恶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与有福田英才自主认定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且近1年在现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一般应满12个月以上;
3.具备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执业资产评估师证书。
4.Ⅰ类福田英才还应对照下列标准确定(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1)在所在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在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取得公认的成就;
(2)为地方、行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为国家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等作出突出贡献;
(3)在地方、行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专业水平在地方、行业企业具有很高认可度和影响力。
四、支持事项
(一)获得福田英才自主认定资格的受权单位可在福田英才限额和层级范围内自主认定福田英才人选。
(二)被认定人可依受权单位自主认定方案,按照相关程序被认定为福田英才,任期5年,并可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相关政策享受我区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三)资金支持
给予单位自主认定的I类福田英才3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资金分三年按照3:3:4的比例发放。其中国有企业高管仅获英才认定资格,不予资金支持。
福田英才认定与支持遵循“从优不重复”原则。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认定为福田英才后获得相应资金支持的,按较高标准执行,差额予以补足;除另有规定外,已入选上级人才计划并获得上级人才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五、申报材料
(一)福田英才自主认定结果备案
1 单位自主认定福田英才申请表(附件1) 交原件
2 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交复印件
3 被认定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被认定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
5 被认定人近1年在现用人单位连续缴纳规定月数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或个人所得税清单、无犯罪记录证明 交原件
6 被认定人取得突出工作业绩和成果、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大贡献、具有特殊才能的相关佐证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
7 被认定人银行卡(I类福田英才需提供) 正反面复印件,手写卡号,注明开户支行,签字按指模
8 福田英才推荐信息表(附件4) 交原件
9 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执业资产评估师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申请第2和第3笔资金拨付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单位自主认定福田英才奖励补贴申请表(附件2) 交原件
2 申报人银行卡 正反面复印件,手写卡号,注明开户支行,签字按指模
3 申报人近1年在现用人单位连续缴满12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或个人所得税清单、无犯罪记录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
4 承诺函(附件3) 交原件
备注:本指南所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上注册、按照材料要求准备并在线提交材料扫描件,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2.预审。行业主管部门对所提交材料进行预审,根据企业条件和申报材料达标情况,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3.材料提交。接到预审通过短信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1019房。
4.审核认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符合条件的被认定人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福田英才并确定英才等级,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5.拨款。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向认定的I类福田英才拨付支持资金,资金分三年按照3:3:4的比例发放。
申请第2和第3笔资金拨付程序参照申请福田英才自主认定结果备案的程序。
七、受理时间
(一)受理时间:2025年11月1日至 11月14日。
八、其他说明
(一)人才认定后管理。人才所在单位应加强对自主认定人才发挥作用情况的评估管理,对于人才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所在单位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取消福田英才认定资格意见,停止发放剩余支持资金,不再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因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等原因不在认定单位工作的,人才所在单位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福田英才认定资格,停止发放剩余支持资金,不再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二)人才个人违规的处理。被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的,取消福田英才认定资格,停止发放剩余支持资金;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奖补待遇的,停止发放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补助经费。
(三)受权单位违规的处理。受权单位伪造申报资质、隐瞒违规行为或对违规行为处置不力、审核把关不严、不按程序认定、作出的认定意见与实际不符等情形的,取消认定权限,5年内不再授权。
(四)通过单位自主认定的福田英才入选深圳市、福田区各类人才项目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五)本指南由福田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有效期内,指南将按年度更新。
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