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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城市更新片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024-01-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深圳市福田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35年)(修订版)》,在旧工业区城市更新过程中支持优质企业持续发展,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已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更新单元范围内经营满2年。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认定的市、区总部企业。
2.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3.符合政策支持条件,且主营业务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中“鼓励发展类”产业的产业门类及行业分类。
 
第三条   搬迁支持
在旧工业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过程中涉及经营场所搬迁的企业,挪至其他社会物业经营的,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第四条   重点项目支持
 对区政府重点支持的特大、紧缺、关键项目,可采取“ 一事一议 ”的 方式予以支持。
 
第五条   限制和除外情形
(一)本政策支持资金受年度产业资金总额控制。
(二)同一项目已获得福田区其他产业资金支持的,不予以重复支持。
(三)享受本政策支持的企业,须签订书面监管协议。
 
第六条   附则
本政策自2023年6月9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原《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城市更新片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深福发改〔2022〕214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