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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田区“十四五”规划和福田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深化政府产业服务改革,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创新融合集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抢抓“双区”驱动、“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服务市“五大中心”,加快建设“三大新引擎”,优化产业发展资源供给方式,升级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体系,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能级,营造全球最佳营商环境实践地,加速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
二、基本原则
(一)战略原则。以福田产业发展战略为引领,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重点产业在福田集聚发展、高端发展。
(二)价值原则。支持企业(机构)或相关个人积极提升核心竞争力,向高产出、高效益、高带动和高成长企业转型升级,共同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撬动原则。支持企业(机构)或相关个人撬动社会资本、空间、技术、平台等资源,利用市场化手段共同推动辖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公共性原则。支持企业(机构)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促进产业发展的专业服务,解决产业发展公共性问题,合力营造福田国际一流产业生态。
三、产业导向
(一)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产业
充分发挥福田区中心区位优势,依托高水平商务环境与产业支撑,继续高举总部经济旗帜,擦亮总部基地招牌,大力引进集聚国际化、领军型、创新型企业总部,加快创建世界级湾区总部经济发展标杆城区,建成“湾区总部之都”。
(二)巩固发展支柱产业
牢固把握福田区产业发展优势基础,紧扣福田区支柱产业发展脉络,持续提升科创、金融、时尚“三大产业”,坚持高端导向、开放发展、创新引领,强化产业发展动能,巩固经济支柱地位,引领带动福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三)全力打造“20+8”产业集群
聚焦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开展技术攻关,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人才链,打造世界级未来产业集群。积极支持产业跨界创新,探索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发展“智能+”“金融+”“健康+”和“绿色+”类产业,为福田区面向未来发展开拓出强劲的新兴增长点。
(四)提升发展战略支撑产业
依托福田区作为深圳市中央商务区核心优势,充分发挥高端服务业、高端消费业、商贸会展业等战略支持产业的良好发展势头,提升国际化、高端化服务能力,强化服务贸易,在中高端消费、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积极打造服务粤港澳乃至亚太的战略支撑产业集聚地,建设国家级服务中心。
四、支持内容
(一)优化产业发展资源要素集成。平台化、清单式、动态化管理产业发展资源,形成产业资金、产业空间、产业人才等可知晓可操作可预期的政策体系。创新产业服务供给,构建“整合资源、精简审批、标准服务”的管理模式,实现资源融合和机制联通,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
(二)充分发挥产业资金引导作用。加大产业资金支持力度,促进重点产业集聚发展,加快集聚创新要素,强化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并撬动社会资源,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拓展更多高质量增长点。
(三)提升产业空间精准高效供应。搭建产业空间统筹支撑系统,坚持产业发展需求导向,依托重点片区优势及创新性产业用房资源,统筹辖区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和优化配置,合理运用产业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物业和社会物业资源引领产业聚合发展的作用。
(四)凝聚产业人才赋能产业发展。紧密围绕产业发展目标,引聚高层次产业人才,准确把握人才需求,加大提升人才支持力度,强化公共服务与人才住房供给,释放内生动力打造“人才磁场”,优化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环境,广聚天下英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福田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组织实施的决策机构,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主管部门的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主管部门和各监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审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总体部署,统筹研究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综合协调各类资源配置和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产业政策绩效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精简审批程序。领导小组按照“充分授权,各司其职”原则,授权各主管部门采用精简审批模式,常规项目采用智能程序、简易程序和专责小组会审批程序,“特大、紧缺、关键”项目采用产业联席会审批程序。
(三)健全绩效管理。加强产业资源预算管理,制定政策绩效评价机制,领导小组每年听取产业政策投入产出的绩效评价报告。
(四)强化事后监督。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对依法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企业(机构),产业政策不予支持。加强违约责任追究,企业(机构)或个人在申报、执行受支持项目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书面监管协议,隐瞒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的,产业政策不予支持,如已支持的,负责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应追回支持产业资金、产业人才住房、产业人才、政府产业用房等资源;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