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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申报2020年集成电路公共软件平台建设支持

发布时间:2021-09-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支持对象
本措施第(一)至第(八)项支持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或电子自动化设计工具(EDA)研发、设计等企业、机构或组织(以下合称企业)及人才。第(九)至第(十一)项支持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或电子自动化设计工具(EDA)研发、设计等企业、机构或组织(以下合称企业)及人才。

项目说明
对于依托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在福田区内建设,且经合作区建设指挥部备案的集成电路公共软件平台,经审查后立项的,根据预算情况在建设期内分阶段合计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平台建设周期应不少于3年(分为筹建期和运行期,其中筹建期原则上为1年)。支持资金应用于平台建设运营所需的开支,以及用于围绕上述工作开展的相关评审评估工作。该条政策由合作区建设指挥部科创资源组负责解释。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对于依托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在福田区内建设,且经合作区建设指挥部备案的集成电路公共软件平台,经审查后立项的,根据预算情况在建设期内分阶段合计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平台建设周期应不少于3年(分为筹建期和运行期,其中筹建期原则上为1年)。


受理时间:2021-09-01至2021-10-29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2、依托单位简介
3、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申报单位2020年度的纳税证明(1月1日-12月31日)
5、相关证明文件(政府资助科研项目合同书、资金进账单等能够证明依托单位建设实力的文件)
6、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7、项目建设计划书(需包括建设内容、主要资金筹措及预算说明、社会效益说明、风险评估等)
8、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