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宝安区资助项目 >

深圳市宝安区2023年支持重点企业购置产业用房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及配套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支持重点企业购置产业用房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上市企业、区工业300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业重点企业购置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的,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报主体购置当年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境内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
(2)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3)宝安区工业 300 强企业;
(4)营业收入 5 亿元以上的软件和互联网业企业。
3.申报主体在宝安区购置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合同签订日期、备案日期、发票开具日期、不动产登记日期均应在2022年1月1日以后。
4.申报主体的购置行为属于一手商品房交易,且未享受其他政策性用地、购房支持。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支持重点企业购置产业用房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9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月8日—1月26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