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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8-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第二十六条:对经认定且正常运行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申报对象:
法人。
三、申报条件:
1.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正常运行半年以上;
2.在政策有效期内,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制定并申报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3.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出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4.申报单位依法诚信办学,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政策待遇:
分别给予30万元(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万元(技师工作站)、10万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一次性资助。
五、申请材料:
1.《宝安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资金申请表》;
2.经认定且正常运行的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所依托的有关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等;
3.技能大师、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或批复文件;
4.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材料等;
5.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半年内运行报告;
6.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7.培训成果及相关档案;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材料1、4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推荐单位应当核实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在《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