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宝安区资助项目 >

深圳宝安区技工学校设立及升格追加资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8-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第二十五条:对在我区新设立的技工学校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分别逐级追加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申报对象
法人
三、申报条件
1.在政策有效期内,申报单位的设立及升格向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事前登记备案;
2.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宝安区,以培养宝安区鼓励优先发展产业急需的技能人才为目标,经由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批准成立;
3.在政策有效期内,申报单位制定并申报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4.新设立的民办技工学校、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民办技师学院,已投入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5.申报单位依法诚信办学,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政策待遇:
1.新设立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资助;
2.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的追加100万元资助,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的追加100万元资助。
五、申请材料:
1.《技工学校设立及升格资助资金申请表》;
2.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
3.主管部门批复技工学校设立或升格的有关文件;
4.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材料等;
5.新设立的民办技工学校、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民办技师学院一年内运行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材料1、4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推荐单位应当核实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在《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