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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受理建筑劳务奖补申报

发布时间:2020-08-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0〕1号)等文件精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局于2020年3月12日发布了《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建筑劳务奖补的通知》。目前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新阶段,为灵活应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发展态势,经区新冠疫情防指办企业复工组同意,现开始受理建筑劳务奖补申报相关事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事项
建筑业企业引进劳务工人,与我区行政范围内的市、区报建工程签订劳务合同、且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及以上响应期间(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24日止)的,按200元/人进行补贴。
二、受理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三、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包含劳务企业、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勘查单位)分别提出申请,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办理。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我局将根据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办理奖补事宜。申报时间以我局微信小程序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此项补贴。
五、申报材料
(一)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劳务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所在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或质量安全监管协议
(五)申报主体与我区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和劳务工人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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