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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宝安区优质企业增资扩产补贴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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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 、《宝安区关于促进“散乱污危”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10号)、《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宝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19年度第六批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质企业增资扩产补贴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符合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2.为我区统计在库的工业企业;
3.上年度产值超过5 亿元,增长率在10%以上;
4.项目为申报年上两个会计年度内,在宝安区新租赁的产业用房内实施,且截至发布申报通知日已租满12个月。
二、奖励标准
按新增租赁面积,给予企业12个月、每月每平方米15元、面积不超过30000 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
三、注意事项
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