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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2年度医疗卫生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我市、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民营医院)在常见病、疑难病、重大疾病和特色专科疾病诊疗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水平和诊治水平。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采取财政科技经费资助和自筹经费相结合的支持方式。支持数量105项,其中:财政科技经费资助30项(其中护理技术6项),每项支持经费3万元,财政资助立项项目兼顾平衡,每家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最多不超过7项,县区不超过1项;其余为自筹经费项目,由各单位负责落实科研经费。自筹经费项目委托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管理与验收。
2.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科技局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和推荐工作,提升课题质量。各主管单位推荐的项目将择优列入市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
3.对涉及伦理的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应切实把好科技伦理关并出具本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4.推荐名额综合考量各医院资质、规模和科研实力等因素。
5.项目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5年9月1日。

序号

归口推荐单位

推荐名额()

1

福州市第一医院

15(护理不大于3)

2

福州市第二医院

15(护理不大于3)

3

福州市中医院

15(护理不大于3)

4

福州市传染病(孟超肝胆)医院

15(护理不大于3)

5

福州肺科医院

5(护理不大于1)

6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5(护理不大于1)

7

福州儿童医院

5(护理不大于1)

8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5(护理不大于1)

9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5(护理不大于1)

10

福州市第七医院

2(护理自定)

11

福州市第八医院

2(护理自定)

12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13

县(市)区科技局各1

13(护理自定)

合计

105


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1.网络申报起止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14日(18:00);县(市)区、高校院所科技主管部门网络推荐起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18:00)。
2.项目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请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受理。
3.项目推荐前,推荐部门应在线做好项目初审,完成推荐后不能再退回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