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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福州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科学城、科创走廊和“平台福州”高质量建设,积极推动我市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双向融合,重点支持在榕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发挥自身人才、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围绕我市高新技术领域、新兴产业和16条产业链发展的技术需求,联合高校院所或企业共同开展原创性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集成示范和成果转化等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面向我市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省级科研创新平台以及市级科研创新平台公开征集。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符合本指南所确定的支持方向并签订合作协议书。
2.本项目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3.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企业的,2021年实际缴纳税收(不含其他代缴费用)不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政策性免税的应提供佐证材料。
4.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与高校院所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书;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需要提供与在榕企业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书。推荐单位对未提供有效合作协议书的不予推荐。
5.科技创新平台项目计划立项数20项,分A、B两类。其中A类项目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专项,立项1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B类项目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计划立项1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立项数量兼顾平衡,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7项,市现代农业创新基地项目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
6.优先支持与16条产业链重点企业、科创走廊龙头企业合作的项目以及海上福州平台项目。
7.企业申报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
8.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2年9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4年9月1日。

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1.网络申报起止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14日(18:00);县(市)区、高校院所科技主管部门网络推荐起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18:00)。
2.项目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请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受理。
3.项目推荐前,推荐部门应在线做好项目初审,完成推荐后不能再退回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