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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2023年度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市监标准〔2020〕224号),现就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一)2021年7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不含设区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获批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建设期内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和省级);
(四)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活动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的项目,请提供关于所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说明,并在申请表中备注。
二、申报方式
为做好无纸化申报过渡衔接工作,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双轨申报模式。申报单位需同时完成线上线下申报方视为申报完成。
申报单位属于省级预算单位的,可通过省直单位初审渠道申报;不属于省级预算单位的,应通过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初审渠道申报。
(一)线下申报材料与受理
(1)申报单位应填写《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3)。
(2)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闽单位、省属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负责本单位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连同申请材料原件装订成册后送交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各单位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装订成册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初审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请项目纸质材料(1份)寄送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同时,请将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邮箱。
(二)线上申报模式

申报网站:福建省标准质量工作管理系统。


附件:
1.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省直单位)
2.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设区市)
3.2023年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