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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开展申报2023年鼓励工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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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南山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纳入区“规上工业”统计库的工业企业(含小升规、转库、区外迁入),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产值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二、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2023年5月5日18:00。
三、资助标准
(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和“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资助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四)2021年月度(不含2021年2月)、年度入库,或2022年2月月度入库企业(含小升规、转库、区外迁入)。
(五)项目开通确认的上月底,仍在南山区规上工业企业库统计。
(六)企业在南山区完成2022年2-12月月报统计报表报送,并且2022年1-12月累计快报产值同比正增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一)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二)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资金拨付材料
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无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