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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3年度国家创新载体配套支持计划
发布时间:2023-04-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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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上年度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发布的项目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每家单位奖励200万元。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主体上年度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发布的项目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
四、申报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2023年5月7日18:00。
五、所需材料
(一)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国家创新载体配套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国家创新载体配套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六)申报主体建设的创新载体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批文、立项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