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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3年度联合实验室支持计划

发布时间:2023-02-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内容
鼓励辖区企业、公立医院、高校成立联合实验室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对上一年度成立的联合实验室,按实际出资方出资金额的30%给予资助,每家出资单位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的实际出资企业;
(二)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的签约主体为在南山区内注册的高等院校、公立医院、企业;
(三)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合同书签约日期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实际出资方出资应拨付到位;
(五)同一单位同一联合实验室不重复资助。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再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科技创新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联合实验室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联合实验室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日期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六)联合实验室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申报主体对联合实验室出资的银行转账记录等出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联合实验室建设方案,包括实验室建设的背景和意义、具体建设内容、计划进度、建设成效、经费预算等内容[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其他材料。
七、申报时间
2023年2月8日9:00-2023年2月21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