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南山区资助项目 >

2023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支持参加深圳“文博会”项目

发布时间:2023-02-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支持企业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根据《南山区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支持企业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文博会”)。对承办我区深圳“文博会”分会场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对承办我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单位,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单位,按照深圳市奖励实际到账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按照国家相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正常履行统计报表义务。
(二)不予资助情形: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5、资助金额低于1万元。
四、申报类别
1、承办我区“文博会”分会场补贴
对承办我区深圳“文博会”分会场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文博会”分会场的承办单位;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分会场周边环境整治费、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2、“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补贴
对承办我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单位,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承办单位;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分会场周边环境整治费、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3、优秀分会场奖励
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单位,按照深圳市奖励实际到账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五、申报时间
2月6日9:00起至2月7日12:00止。
六、所需材料
在线填写《支持参加深圳“文博会”项目》申请书。(注:申请书编号以最终提交申请书生成为准,附件清单材料为佐证材料。)
①申报“文博会”分会场补贴类别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2021年的纳税证明
4 活动的照片、会刊、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
5 举办展会/活动/赛事的备案
6 展会/活动/赛事付款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往来凭证
7 获评为优秀分会场相关材料
8 优秀分会场市级奖励的银行往来凭证
9 其它附件(如有
②申报“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补贴类别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2021年的纳税证明
4 活动的照片、会刊、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
5 配套文化活动相关认定文件
6 配套文化活动付款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往来凭证
7 其它附件(如有)
七、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