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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计划

发布时间:2022-12-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内容
支持辖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按照实际发生担保、保险、评估费用的7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
2.申报主体在上一年度内通过质押知识产权(专利、版权)获得商业银行贷款(以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时间为准),申报时已开始还款付息,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
3.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4.同一笔贷款未在深圳市其他政府部门获得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担保、保险、评估费用补贴。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再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科技创新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六)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放款凭证,以及已开始还款付息的凭证(如银行出具的贷款付息凭证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质押合同、知识产权质押证明(如质权登记证书、质押登记通知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申请评估费用资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合同、评估费用发票、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申请担保费用资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担保(或反担保)合同、担保(或反担保)费用发票、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十)申请保险费用资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保险合同(或保单)、保险费用发票、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十一)其他材料。
七、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30日9:00-2023年1月13日18:00;
八、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