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南山区资助项目 >

关于受理南山区2021年度“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3-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进一步落实南山区“领航人才”的安居保障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现公开受理“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相关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1年3月19日9:00至2021年4月2日24:00(含周六、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方式:首次申请或申请续发“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的人员,于申报时间内登录“深圳市南山区‘领航人才’安居信息系统”(网址:http://203.91.39.67:8084/),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

“深圳市南山区‘领航人才’安居信息系统操作手册”请在安居信息系统中的“模板下载”处下载查看。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经南山区认定的“领航人才”。

(二)申报条件

1.持有“领航人才卡”,且“领航人才”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2020年7月或之后的(“领航人才”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取消认定资格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2.“领航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含免租金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含购买、接受赠与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其中,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领航人才”及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或购房补贴;

4.“领航人才”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包括领军人才租房补贴、南山区人才安居住房补租、前海总部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补贴标准

(一)领航人才A类:4800元/月;

(二)领航人才B类:3200元/月;

(三)领航人才C类:2560元/月。

四、补贴期限

经“领航人才”自愿申报,且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本次发放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内、且“领航人才”证书处于有效月份的租房补贴。申请续发的,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五、申报资料(需由单位核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一)南山区“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

(二)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

(三)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离婚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

(四)在职证明、社保证明及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退休返聘、外籍或港澳台人员无须提供社保证明);

(五)个人居住本市市场房源的租房合同。

六、租房补贴实行诚信申报制度,“领航人才”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存在虚报瞒报等违规申领租房补贴情形的,收回补贴,且自本年度起3年内不再受理该“领航人才”、“领航人才”创办企业或组织的人才安居保障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