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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开展第三届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与创意设计奖评选

发布时间:2021-04-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推进文化龙华建设,激发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活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开展第三届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与创意设计奖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主题
(一)活动意义
以文化创意激活城市活力,以文化产业推动区域发展,塑造深圳龙华文化新名片,打造深圳文化创意新高地。
(二)活动主题
数字驱动  文创起航
以数字文化为核心,形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新动力,助力产业实现二次腾飞、再次起航。
二、第三届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主营业务需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的文化创意行业门类;
2.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创意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的文化企业,需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3.企业经营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文化创意业务的经营收入占60%以上;或企业纳税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企业需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同时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三年内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
2.三年内侵犯知识产权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3.三年内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文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的;
4.正在劳动争议诉讼审理中的。
(二)申报材料
1.第三届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及近三年纳税无违规记录证明;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
6.主营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
7.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情况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
8.近三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证明复印件;
9.主要文化创意成果产业化证明复印件;
10.主要文化创意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
11.其他有关材料。
(三)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需同时进行电子版申报和书面申报,具体如下:
1.电子版申报:所有申报材料需扫描形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lhqwcb@szlhq.gov.cn;
2.书面申报: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孔装订成册,装订顺序按上述申报材料序号排列,编制目录及页码并加盖公章,合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送至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17楼B1703办公室。
三、第三届龙华区文化创意设计奖评选
(一)申报条件
1.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创意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的文化企业;
2.在龙华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事业单位和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3.申报“文化创意奖”的作品须是上市两年内的产品,同一作品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
4.作品只可参评一届“文化创意奖”,若已参与其他奖项评比,不妨碍参评本奖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三年内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
2.三年内侵犯知识产权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3.三年内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文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的;
4.正在劳动争议诉讼审理中的。
(二)申报材料
1.第三届龙华区文化创意设计奖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及近三年纳税无违规记录证明;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
6.近三年获得知名文化创意类奖项证书复印件或资质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近三年获得知识产权、著作权情况;
8.其他说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需同时进行电子版申报和书面申报,具体如下:
1.电子版申报:所有申报材料需扫描形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lhqwcb@szlhq.gov.cn;
2.书面申报: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孔装订成册,装订顺序按上述申报材料序号排列,编制目录及页码并加盖公章,合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送至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17楼B1703办公室。
四、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1年4月15日——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