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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0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园房租资助项目继续受理

发布时间:2021-03-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2020年9月30日我局发布了《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龙华区2020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园房租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因系统迁移导致项目受理中断,现计划继续受理,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及时间
(一)受理项目
2020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园房租资助项目。
(二)受理栏目:
1.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2018年12月26日后的房租,通过“孵化载体扶持-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栏目进行受理,可申报资助范围见附件1。
2.2018年12月26日前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和软件园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通过“孵化载体扶持-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园(创新产业园)房租资助”栏目进行受理,可申报资助范围见附件2。
(三)受理时间:
2021年3月3日9:00-2021年3月18日18:00。
二、注意事项
(一)科技创新园房租资助申请周期的起始时间为企业入驻科技创新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符合房租资助申请条件且未申请房租资助的单位,可将申请周期内的房租资助申请一并提交(各单位的房租资助申请周期的起始时间最早不得早于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软件园的认定时间)。
(二)审批程序: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
申报单位必须在整个审批程序时间段满足《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及其操作规程文件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申报单位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