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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开展2024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社工机构: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实施细则》(深龙民规〔2023〕2号,以下简称《细则》)和《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报指南(2024年版)》相关要求,关于2024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激励规模
关于社工人才工作室,2024年新设立社工人才工作室不超过3个,申报的领域范围为《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附件1《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专业岗位配备表》所列的服务领域及服务内容。
其他奖励资助项目根据《细则》规定的上限,结合实际申报情况执行。
二、扶持激励工作安排
(一)全年受理事项
高端社工人才引进备案、高端社工人才引进补贴、社工人才交流活动资助。
(二)集中受理时间安排及涉及事项
1.第一批集中受理
受理时限: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21日
受理事项:柔性引进社工专家资助、社工人才工作室开办经费资助、社工人才工作室年度经费资助、社会工作SRDI好项目资助。
2.第二批集中受理
受理时限: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30日
受理事项:柔性引进社工专家资助、社工人才工作室开办经费资助、社工人才工作室年度经费资助、社会工作SRDI好项目资助、优秀社工人才奖励、优秀社工案例奖励、社会工作学术论文奖励、社会工作学术专著奖励。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同一人才(机构)申领本细则规定的奖励、补贴、补助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请申请人先将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mzsgk@lg.gov.cn,初审通过后,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龙岗区清林路41号龙岗区党群服务中心3楼304。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实施细则》(深龙民规〔2023〕2号)

2.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报指南(2024年版)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6月4日


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报指南(2024年版)
为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报要求,根据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高端社工人才引进备案
(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六条规定条件的高端社工人才。人才须在《细 则》有效期内引进。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计划申请高端社工人 才引进补贴的,需要在签订合同后及时( 一般 3 个月内)向龙岗 区民政局备案,未备案或备案不成功的,后续不予受理高端社工人才引进补贴。
社工人才入职时间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及社保缴纳时间为  准,入职后需在龙岗区全职服务,一般情况下应当在龙岗区政府  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全职工作。入职前 3 年曾在龙岗区工作的,不视为引进。
( 二)受理审批方式:全年受理、实时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 申请及受理(15 个工作日): 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 布的通知,提交电子申报材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 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
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 审核及公示(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 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公示 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 审批及办结(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的发给《龙岗区高端社工人才引进备案回执》,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材料
以下资料一式一份。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 申请人近三年社保缴纳记录;
6. 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7.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8. 申请人承诺在龙岗区全职从事社会工作 3 年及以上的《承诺书》;
9. 申请人满足《细则》第六条第( 二)款经验能力条件的佐证材料。
二、高端社工人才引进补贴
(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取得《龙岗区高端社工人才引进备案回执》,在龙岗区全职 服务满一年的高端社工人才。人才开展的专业服务、督导培训、 课题研究等,须是在人才考核期内产生、在龙岗区开展、针对龙 岗区的服务对象、社工,以及与龙岗区社会工作发展相关的课题研究。各项内容的执行主体或主要执行人是人才本人。
年度考核总分 100 分,60 分合格,考核合格的当年度予以发放补贴,不合格的当年度不予发放补贴。
( 二)受理审批方式:全年受理、实时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 申请及受理(15 个工作日): 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 布的通知,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 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 人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 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 审核及公示(20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 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 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 审批及办结(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龙岗区高端社工人才引进备案回执》复印件;
3. 申请人近一年社保缴纳记录;
4.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5. 申请人根据《龙岗区高端社工人才引进考核评价标准》准备的考核资料。
(五)龙岗区高端社工人才引进考核评价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提交材料

 

 

 

 

 

 

专业服务 30 分)

案例数量

每完成 1 个专业服务案例(个案、小组、社区等工作方法),  2 分,最高 10 分。

 

10

 

 

 

 

 

 

服务档案、照片 

实务能力

1.服务对象问题解决情况。准确把握服务对象需求,运用社 会工作专业方法技巧帮助服务对象顺利解决问题,促进服务 对象改变。每达到上述要求的 1 个案例得 2 分,最高 10 分。 2.疑难案例处理情况。服务对象问题较为复杂,社工发挥重 要作用帮助解决,每有 1 例得 1 分,最高 5 分。

 

 

15

服务创新,以下两种创新方式,产生其中 1 项可得 5 分。

1.解决问题。在预设或常规服务方式效果不佳时,及时转变 服务策略方案、方式方法,有效解决服务对象面临问题。

2.提高效率。在现有服务基础上,通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效果。

 

 

5

 

 

 

督导培训 30 分)

准确把握社工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专业 指导,促进社工成长。每有效督导 1 小时得 0.5 分,最高得 15 分。集体督导时长等同于个人督导时长。未达到上述要求 的视为无效督导,不得分。

 

15

督导情况汇总

表(时间、对象、

时长)、督导记

录、照片

结合自身特长、培训需求,开展专业培训。每场培训人数应 不少于 10 人。要求培训质量高,培训课件体现专业水平;

培训效果好:社工出勤率高、有正向反馈记录。每开展符合 上述要求的培训 1 学时得 1 分,最高 15 分。未达到上述要  求的培训不得分。

 

 

15

培训情况汇总

表(时间、对象、

时长)、培训资

 

 

 

课题研究 15 分)

主导或主要参与 1 项课题研究,要求课题立项依据充分,切 合实际,成效较为显著,报告不少于 10000 字。达到上述要 求且报告署名前 2 名的,得 10 分;达到上述要求、部分参  与、有署名但不在前 2 名的,得 5 分。未达上述要求不得分。

 

10

 

研究报告

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有刊号)发表专业论文,字 数不少于 3000 字,得 5 分;发表专业文章,字数不少于 1500  ,得 2 分。

参与撰写专业书籍,每编写 1 千字得 1 分,最高 5 分。

 

5

期刊或书籍、文 字内容

行业推动 15 分)

积极参与龙岗区社会工作行业事务,每次得 5 分,最高 15 分。(此项由龙岗区民政局评分)

15

综述

用人单位评 

10 分)

用人单位综合评价,分为优、良、差等级,分别给予 10、5、 0 分。

 

10

政府用人单位

或所在社工机

构评价文件

 

 

 

加分项

获奖情况,按国家、省、市、区级别,每提供一项相应加 8、 6、4、2 分,最高加 10 分。同一内容获得不同级别奖项, 最高级别奖项计算。

 

获奖证书

行业宣传,发表的文章、开展的服务被媒体报道并形成一定 影响力,按国家、省、市、区媒体级别,每提供一项相应加 8、6、4、2 分,最高加 10 分。同一内容获得不同级别宣传 报道,按最高级别计算。

 

 

媒体报道

一票否决

违反职业道德被行业处分的,一票否决。

 

行业协会相关 证明

总分   100 分)

合计

 


三、柔性引进社工专家资助
(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机构。柔性引进社工专家开展的 各项服务须在龙岗区内开展,服务内容需针对龙岗区社会工作发 展或龙岗区社工。服务期限一般应在一年内,最长不超过三年。
此项资助接受联合申报。
60 分及以上有资格获得资助。超过当年度社工人才扶持激 励规模上限的,以评审分数和评审名次确定资助项目。开展的相关服务应当注明: 由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资助。
(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 申请及受理(15 个工作日): 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民政局 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 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 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不通过原因,申请机构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 审核及公示(20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 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 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 审批办结(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的与申请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拨款;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资料应盖机构公章(多页的 可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 申请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 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柔性引进社工专家方案评审标准》制定的柔性引进社工专家方案。
(五)龙岗区柔性引进社工专家方案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验收提交材料

 

专家资质

20 分)

柔性引进的专家属于国内外先进地区(国内:深圳、

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 国外  发达国家)社会工作领域知名专家,或属于 985、211、 双一流高校、市级以上社科院校教授等,得 20 分。其 他不得分。

 

 

20

 

 

专家资质材料

提供服务

60 分)

为龙岗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政策指导、顾问咨询、评 审评选、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服务,符合其中一项 可得 60 分。

 

60

政策指导记录、劳 务费用支出材料  顾问咨询记录、劳

 

(一)政策指导:提供政策制定、政策研究、政策解  读等服务,服务内容切合实际需要,并可预计取得较  好的效果,得 60 分;服务内容与发展需要关联度不强,  30 分;服务内容与发展需要无关的,不得分。

(二)顾问咨询:针对机构在龙岗区开展的各项专业 活动提供顾问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专业性强,符合专 家擅长领域,得 60 分;服务内容对专业要求不高,或 与专家擅长领域关联度不高,得 30 分;服务内容与专 业活动无关,或与专家擅长领域无关,不得分。

(三)评审评选:针对机构在龙岗区开展的评优评先  活动提供专家评审服务,如评选优秀社工人才、优秀  社工案例、优秀社工服务项目等,参评范围须涵盖全  区,活动参评人数/案例数不少于 30 /个,得 60 分; 不少于 15 /个,得 30 分;其他不得分。

(四)课题研究:机构开展课题研究活动,邀请专家 给予指导。课题研究方向切合龙岗区社会工作发展方 向,报告字数不少于 10000 字的,得 60 分;课题研究 方向与龙岗区社会工作关联度不高的,得 30 分;课题 研究方向与龙岗区社会工作无关的,不得分。

(五)人才培养:邀请专家对龙岗区社工开展培训或  督导。培训课程有需求调研、评估考核等环节,培训  督导内容切合实际需要,培训人数不少于 50 人,得 60 分;与实际需求关联度不高,或培训人数不少于 30 人,  30 分;与实际需求无关,或培训人数少于 30 人,

不得分。

 

务费用支出材料

评审评选记录、劳

务费用支出材料

研究报告、专家指

导记录、劳务费用

支出材料

培训督导记录(课

件、签到、照片等)、

劳务费用支出材料

 

 

 

 

 

 

经费预算

20 分)

费用标准不超过以下标准的,得 20 分;超过以下标准 的,不得分。

(一)讲课费

1.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 400 元;

2.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 500元; 3.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 1000   元;

4.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 1500 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 4 学时 计算。

(二)住宿费 230 /人/天,伙食费 130 /人/天。 (三)城市间交通费

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20

 

 

 

 

 

 

 

费用报销材料


四、社工人才工作室开办经费资助
(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机构。领办或共同创办的机构有 《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社工人才工作室最低人才数量要求,且纳入社工人才工作室的人员须全部在龙岗区全职服务(禁止挂靠)。在龙岗区有(或承诺开办社工人才工作室后提供)固定办 公场所和设施设备供社工人才工作室运作。此项资助接受联合申报。
60 分及以上有资格成立并获得资助。超过当年度社工人才 扶持激励规模上限的,以评审分数和评审名次确定成立并资助项 目。开展的相关服务应当注明“ 由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资助”,取得的相关成果应当注明 “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研究成果”。
首年社工人才工作室年度考核评为 D 等级的,不予资助开办经费, 已拨付的资金全额退回(含税)。
(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 申请及受理(15 个工作日): 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民政局  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  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  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  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不通过原因,申请机构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 审核及公示(20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 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 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 审批及办结(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的授牌成立,并与申请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拨款;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资料应盖机构公章(多页的 可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 申请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领衔人、骨干成员和后备人员简介、资质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
5. 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设立评审标准》制定的社工人才工作室建设方案。
(五)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设立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提交材料

 

 

 

 

人才条件

20 分)

领衔高层次人才 1 名及以上,且全部要在龙岗区全 职服务,并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得 5 分。

5

人才资质证书

领衔的高层次人才在该领域成绩突出、示范引领作 用明显、在业界具有较强影响力,根据程度得分, 程度较高得 5 分,一般得 3 分,较低不得分。

 

5

相关佐证材料

 3 名以上骨干成员和 5 名以上后备人员,并全部 在龙岗区全职服务,得 5 分。

5

人才资质证书

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在该领域有相应的经验,且目 前正在从事该领域相关服务,得 5 分;部分符合条 件的,按比例获得分数。

 

5

人才简介

 

 

 

 

机构条件

20 分)

机构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承接过该领域的服务,每  1 个服务合同得 2 分,最高 4 分。

4

服务合同

机构有相应的人才储备,每有 1 名高级社工师得 2 分,每有 1 名中级社工师得 0.5 分,每有 1 名助理 社工师得 0.3 分,最高 4 分。

 

4

人才资质证书

机构在龙岗区有固定场所和办公设备供人才工作室 使用,场所面积不少于 50 平米,设置有办公室、会 议室,设备有电脑、打印机等,得 4 分;每少 1   1 分。场所面积少于 50 平米不得分。

 

4

租赁凭证或租赁合  同或场所使用证明、 场所照片、设备清单

 

机构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有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 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得 4 分;缺少 1   1 分。

 

4

相关机制文件

机构能够为人才工作室前期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经 费支持,以及人事、行政、财务等后勤工作支持,  4 分;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分。

 

4

承诺书

 

 

 

 

工作方案

25 分)

有人才工作室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  架构、职责分工、行政决策、成果管理等,得 5 分; 缺少 1 项扣 1 分。

 

5

制度文件

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包括 3 年规划  1 年计划,根据方案质量及预期效果进行评分, 质量较高得 10 分,一般得 5 分,较差不得分。

 

10

 

 

 

 

 

 

 

 

 

 

 

 

 

 

 

 

 

 

方案

有明确的指标、承担的具体项目,得 5 分;缺 1 项扣 2.5 分。

5

经费预算合理,能够保障人才工作室正常运作和完  成目标任务,得 5 分;预算编制不够合理,得 2 分; 预算无法保障工作完成,不得分。

 

5

 

 

 

 

人才培养目标

25 分)

年度目标设定中,人才工作室成员中每培养 1 名高  级社工师(取得证书), 10 分;每培养 1 名中级 社工师或深圳社工督导人才(取得证书),得 2 分, 最高 15 分。

 

15

年度目标设定中,人才工作室成员在公开出版的期  刊(有刊号)每发表 1 篇专业论文且不少于 3000 字, 注明“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研究成果 ”, 2 分, 最高 5 分;没有不得分。

 

5

年度目标设定中,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经过培养后, 综合评定实务能力优秀的,得 5 分; 良好得 3 分,  一般得 1 分;未设定不得分。

 

5

 

 

 

领域研究目标

5 分)

年度目标设定中,以下内容可单选或多选,但不能 不选。设定目标即得分。

1.主导参与本领域政策研究至少 1 项,如开展政策 制定、政策评估等。

2.主导完成本领域个案研究至少 5 个。

3.主导参与本领域标准研究至少 1 项。

4.主导完成本领域项目设计至少 1 项。

5.主导完成本领域课题研究至少 1 项。

 

 

 

5

 

 

 

交流推广目标

5 分)

年度目标设定中,以下内容可单选或多选,但不能 不选。设定目标即得分。

1.承担或参与本领域的培训至少 1 场。

2.承担或参与涉及本领域的交流活动至少 1 次。如 研讨会、学术会议等。

3.承担或参与涉及本领域的协作事项至少 1 次。如 协助相关单位开展相关服务。

4.承担或参与涉及本领域的推广活动至少 1 次。如 展会、主旨演讲等。

 

 

 

 

5


五、社工人才工作室年度经费资助
(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经龙岗区民政局授牌成立社工人才工作室的机构,社工人才工作室须运营实施满一年。社工人才工作室开展的各项活动、成 果一般情况下须注明 “ 由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资助”“龙岗区 社工人才工作室研究成果”。相关活动应主要在龙岗区范围内开展,或主要与龙岗区相关。
评级规则:80 分及以上有资格评为 A 级,70 分及以上有资 格评为 B 级,60 分及以上有资格评为 C 级,60 分以下评为 D 级。 超过当年度社工人才扶持激励规模上限的,以考核分数和考核名次确定等级。
(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 申请及受理(15 个工作日): 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民政局  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  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  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  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不通过原因,申请机构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 审核及公示(20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 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 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 审批及办结(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的将资金拨付到申请机构账户,申请机构将资金分配方案报区民政局备案;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资料应盖机构公章(多页的 可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 申请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 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年度考核标准》准备的考核资料。
(五)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年度考核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提交材料

 

 

 

 

人才培养

40 分)

职称等级。人才工作室成员中每产生 1 名高级社工师 (取得证书), 15 分;人才工作室成员中每产生 1 名中级社工师或深圳社工督导人才(取得证书),  3 分。

 

20

 

证书

学术水平。人才工作室成员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有刊 号)每发表 1 篇专业论文且不少于 3000 字,注明“龙 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研究成果 ”,得 3 分。

 

10

发表载体、论文内 

实务能力。根据服务档案综合评定骨干和后备人才整 体实务能力。优秀,得 10 分;良好,得 6 分;一般,  2 分;较差不得分。

 

10

服务档案

 

 

 

 

 

 

 

 

专业研究

40 分)

政策研究。人才工作室成员每主导参与 1 项本领域相 关的政策研究(政策制定或政策评估), 5 分;非 主导参与得 2 分。

 

5

政策文件

个案研究。人才工作室成员每主导完成 1 个本领域相 关的疑难个案,且服务成果显著,得 2 分;服务成果 一般,得 1 分。

 

10

疑难个案材料

标准研究。人才工作室成员每主导参与(署名前 3 位) 1 项本领域相关的标准研究,按照国家、省、市、区  级别得 5、4、3、2 分,非主导参与的,得一半分。

 

5

 

标准文本材料

项目设计。人才工作室设计 1 个本领域相关的服务项 目(服务模式)且实施验证,根据项目设计质量、实 施效果,分为优、良、一般、差等级,分别得 10、6、 2 0 分。

 

10

项目方案、实施情

况综述、相关佐证

材料

课题研究。人才工作室主导完成 1 项本领域相关的课 题研究,注明“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研究成果 ”, 报告字数不少于 1 万字,根据课题报告质量分为优、 良、一般、差等级,分别得 10、6、2、0 分。

 

10

 

课题研究报告

 

 

 

 

交流推广

20 分)

培训活动。承担或参与本领域培训,注明 由龙岗区 社工人才工作室资助 ”,且培训人数不少于 20 人, 每培训 1 学时得 1 分。

 

11

培训通知、课件、 签到表、照片等

交流活动。承担或参与 1 次涉及本领域的交流活动 (如研讨会、学术会议等), 3 分。

3

相关证明材料、照 片等

协作事项。承担或参与 1 次涉及本领域的协作事项 (如协助相关单位开展相关服务), 3 分。

3

相关证明材料、照 片等

推广活动。承担或参与 1 次涉及本领域的推广活动 (如展会、主旨演讲等), 2 分。

3

相关证明材料、照 片等


六、社会工作 SRDI 好项目资助
(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机构。研究开发的 “专精特新”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应已有实践基础,并拟针对龙岗区的服务对象开展相关服务,服务期限一般应在一年内,最长不超过三年。
60 分及以上有资格获得资助。超过当年度社工人才扶持激 励规模上限的,以评审分数和评审名次确定资助项目。开展的相关服务应当注明: 由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资助。
(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 申请及受理(15 个工作日): 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民政局  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  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  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  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不通过原因,申请机构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 审核及公示(20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 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 审批及办结(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的与申请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拨款;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资料应盖机构公章(多页的 可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 申请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 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社会工作 SRDI 好项目评审标准》制定的项目方案。
(五)龙岗区社会工作 SRDI 好项目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提交材料

 

专业化

25 分)

专注核心业务,具备专业化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服务在 某领域、某环节中处于优势地位,为该领域、人群提供优质 的专项服务和配套服务。按照专业化程度,分为高、较高、 良好、一般、较低 5 个等级,分别得 25 分、20 分、15 分、 10 分、5 分。

 

 

25

 

 

 

 

 

 

项目方案、以

往取得成绩 材料

 

精细化

25 分)

项目管理、实施精细高效,在项目管理、实施中建立了精细 高效的方案、流程,实现了管理精细化、实施精细化、服 精细化,形成核心竞争力,服务品质精良。按照精细化程度, 分为高、较高、 良好、一般、较低 5 个等级,分别得 25 分、 20 分、15 分、10 分、5 分。

 

 

25

 

 

特色化

25 分)

项目针对特定领域或者特定群体,利用特色资源、传统技术、 地域文化或采用独特的方法、技术或特殊技巧提供独具特色  的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提供的特点,有较强影  响力和品牌知名度。按照特色化程度,分为高、较高、良好、 一般、较低 5 个等级,分别得 25 分、20 分、15 分、10 分、 5 分。

 

 

25

 

新颖化

25 分)

项目创新成效显著,服务属于新领域、新技术、新创意、新 模式等方面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前景广阔, 具备较高技术含量或附加值,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发 展潜力。按照新颖化程度,分为高、较高、 良好、一般、较  5 个等级,分别得 25 分、20 分、15 分、10 分、5 分。

 

 

25


七、社工人才交流活动资助
(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机构。交流范围必须包含粤、港、 澳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学者。举办地点须在龙岗区范围内举办。 申请机构须是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之一)。活动须注明“本活动 由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资助”。 除资助的 50%活动经费外,其他活动经费、组织人员等有充分保障。此项资助接受联合申报。
60 分及以上有资格获得资助。超过当年度社工人才扶持激 励规模上限的,以评审分数和评审名次确定资助项目。活动级别以主办单位和参加交流活动人员主要的地域范围为区分。
( 二)受理审批方式:全年受理、实时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 申请及受理(15 个工作日): 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民政局 发布的通知,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 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 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 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不通过原因,申请机构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 审核及公示(20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 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 审批及办结(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的与申请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拨款;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资料应盖机构公章(多页的 可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 申请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 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社工人才交流活动评审标准》制定的社工人才交流活动方案;
5. 申请机构承诺配套剩下 50%经费和组织人员保障的《承诺书》。
(四)龙岗区社工人才交流活动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提交材料

活动规模

30 分)

活动参加人数每 10 人得 1 分,最高 30 分。

30

 

 

 

 

 

活动方案、承诺书

展示交流数量

20 分)

参与主旨演讲、经验分享、成果展示、项目介绍等活动 的人员、展位,每产生 1 个得 1 分,最高 20 分。

 

20

交流活动内容

35 分)

1.包含学术研讨内容的,得 5 分。

2.包含龙岗区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议题,每项得 10 分, 最高 30 分。

 

35

活动宣传

15 分)

交流活动预计被国家、省、市媒体宣传报道,分别得 15、10、5 分。

 

15


八、优秀社工人才奖励
(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社工人才。申报方式可以个人自 荐、机构推荐或政府用人单位推荐。已经获得过本项优秀社工人才称号的,不再参与后续的优秀社工人才评选。
评选规则:60 分及以上有资格评为优秀社工人才。超过当 年度社工人才扶持激励规模上限的,以评审分数和评审名次确定获评人员。
(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 申请及受理(15 个工作日): 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 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 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 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 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 审核及公示(20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 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 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 审批及办结(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的颁发荣誉证书,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5. 申请人根据《龙岗区优秀社工人才评审标准》准备的评审资料。
(五)龙岗区优秀社工人才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提交材料

专业价值 理念

5 分)

 

恪守《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无有效投诉情况,得 5 分。

 

5

行业协会出具的相 关证明

 

 

 

理论知识 15 分)

学历背景。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得 3 分,硕士研究生得 4 分, 博士研究生得 5 分。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得 1 分,本科得 2 分,硕士研究生得 3 分,博士研究生得 4 分。以最高学历 得分。

 

 

5

 

学历、学位证书及 验证证明

职业水平。助理社工师得 3 分,中级社工师得 6 分,高级社 工师得 10 分。以最高证书等级得分。

 

10

 

职业水平证书

 

实务经验 20 分)

 

从个人综述和服务案例中评判其实务经验,按照实务经验丰 富程度与能力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5 个等 级,分别得 20 分、15 分、10 分、5 分、0 分。

 

 

20

1.综述、总结;

2.从业以来, 由本 人主要开展的代表 实务能力的服务档  3 份。

 

 

研究能力 15 分)

从业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有刊号)发表社 会工作相关的专业文章,字数不少于 1500 字,每篇得 2 分; 发表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 3000 字的,每篇得 5 分。

 

10

 

期刊

参与制定区级以上社会工作政策、市级以上社会工作行业、 地方标准的,每项得 5 分。

 

5

相关政策、标准文 

 

创新能力 10 分)

能创造性地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专  业问题,按照创新成效程度,分为高、较好、一般、较差 4 个等级,分别得 10 分、6 分、2 分、0 分。

 

10

 

综述、举例

深耕领域 15 分)

在龙岗区某一固定领域或特定服务群体从事社会工作服务、 督导,每满一年得 1 分,最高得 15 分。

 

15

工作履历、社保证 明或劳动合同

 

 

贡献成绩 20 分)

在龙岗区社工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按照服务成效情况,分 为良好、一般、较差 3 个等级,分别得 10 分、5 分、0 分。

 

10

综述、佐证材料

在龙岗区社工岗位上获得各类奖项、表彰的,按照国家、省、 市、区级得 8、6、4、2 分,最高 10 分。同一内容获得不同 级别奖项,按最高级别奖项计算。

 

10

奖项、表彰佐证材 

一票否决

违反职业道德被行业处分的,一票否决。

 

行业协会出具的相 关证明


九、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社工人才。申报方式可以个人自  荐、机构推荐或政府用人单位推荐。案例须是申请人独立开展或  主要开展的。案例服务对象须是龙岗区常住居民或在龙岗区发掘。
案例一般应在当年度内产生或开展的服务。
评选规则:60 分及以上有资格评为优秀社工案例。超过当 年度社工人才扶持激励规模上限的,以评审分数和评审名次确定获评案例。
(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 申请及受理(15 个工作日): 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 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 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 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 审核及公示(20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 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 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 审批及办结(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的颁发荣誉证书,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5.社工服务案例。
(五)龙岗区优秀社工案例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提交材料

 

 

需求评估

15 分)

全面了解服务对象个人、家庭、亲属、朋友、社区方面 的情况,以及经济条件、精神面貌、行为状态、社会支 持系统等情况,得 10 分;部分了解,得 5 分;其他不得 分。

 

10

 

 

 

 

服务档案

准确理解服务对象面临的问题和困境,找准原因所在,  5 分;对问题理解不到位不得分。

5

理论理念

5 分)

结合相关理论、理念,为目标设定和服务开展提供理论、 理念支撑,得 5 分;未结合相关理论、理念,不得分。

5

目标设定

10 分)

目标设置贴合需求评估,设置合理,服务对象预期能够 达成目标,得 10 分;目标设置与需求评估部分偏离,或 服务对象较难达成目标情况的,得 5 分; 目标设置与需 求评估不相关,不得分。

 

10

 

服务过程

20 分)

服务过程清晰明了, 目标明确,运用的方式方法合适, 服务对象接受度较高,每项得 5 分;每项未达到,不得 分。

 

20

服务成效

30 分)

设定的服务目标全部达成,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所处环 境改变明显,切实解决服务对象困难,得 30 分;部分达 成,得 15 分;未达成不得分。

 

30

 

服务规范

10 分)

服务过程中履行保密、案主自决、价值中立等原则,得 5 分;未遵守上述规范不得分。

5

服务档案记录完整,符合专业要求(有需求评估、服务 记录、结案报告等), 5 分;不完整不得分。

 

5

 

 

推广价值

10 分)

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可得分:

1.服务对象较为普遍,或服务对象面临问题较为普遍, 其他社工参考借鉴意义较大的,得 10 分;参考意义一般,  5 分;无参考意义不得分。

2.社会效益显著,充分体现社工角色重要性,对宣传社 会工作有重要意义的,得 10 分;一般程度得 5 分;其他 不得分。

 

 

 

10


十、社会工作学术论文奖励
(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社工人才。申请社工须是论文的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论文应当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有刊号)发表。论文应当在政策有效期内发表。论文字数应不低于 5000 字。
评选规则:60 分及以上有资格获得奖励。超过当年度社工
人才扶持激励规模上限的,以评审分数和评审名次确定奖励项目。
(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 申请及受理(15 个工作日): 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 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 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 审核及公示(20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 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 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 审批及办结(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的颁发荣誉证书,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5.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可复制封面、发表的论文等关键页)。
(四)龙岗区社会工作学术论文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提交材料

选题意义

20 分)

选题有一定的创新性、前沿性、先进性,具有一定的理 论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 良、 一般、差 4 个等级,分别得 20 分、13 8 分、0 分。

 

20

 

 

期刊、论文内容

问题界定

15 分)

对于所论述的问题界定清晰,问题的成因剖析有充分的 依据,有相关的实践探索或调研数据支撑。根据程度评 分,分为优、 良、一般、差 4 个等级,分别得 15 分、

 

15

 

10 分、5 分、0 分。

 

 

文献综述

15 分)

文献阅读充分,基本了解该研究问题或相关领域学术动 态。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 良、一般、差 4 个等级, 分别得 15 分、10 分、5 分、0 分。

 

15

逻辑清晰

20 分)

论文整体论述逻辑严谨,结构框架清晰,文笔流畅,表 述有条理。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 良、一般、差 4  个等级,分别得 20 分、13 分、8 分、0 分。

 

20

论据充分

20 分)

论文的论点清晰,且有足够的论据支撑论点,具有科学 性。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 良、一般、差 4 个等级, 分别得 20 分、13 分、8 分、0 分。

 

20

格式规范

10 分)

论文无基本格式语法错误,引用规范,符合学术性论文 要求。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一般、差 4 个等级, 分别得 10 分、7 分、4 分、0 分。

 

10


十一、社会工作学术专著奖励
(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社工人才。申请人须作为专著的 独著、主编或副主编,申请人作为副主编的应是专著的主要编写 者,编写内容、章节应不低于整部专著的 70%。专著应当在出版 社公开发表,有图书版号。专著应当在政策有效期内发表。此项
资助接受联合申报。
评选规则:60 分及以上有资格获得奖励。超过当年度社工人才扶持激励规模上限的,以评审分数和评审名次确定奖励项目。
(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 申请及受理(15 个工作日): 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 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 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 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
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 审核及公示(20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 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 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 审批及办结(15 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的颁发荣誉证书,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5. 出版的学术专著。
申请人作为副主编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是专著主要编写人的情况说明(主编和其他副主编签字确认)。
(四)龙岗区社会工作学术专著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提交材料

申请人参与程 度(20 分)

独著,得 20 分;主编,得 16 分;第一副主编,得 14 分; 第二副主编,得 10 分;第三副主编,得 6 分;其他不得 分。联合申请的,以其中一人可获得的最高分计算。

 

20

 

专著

选题意义

10 分)

选题有一定的创新性、前沿性、先进性,具有一定的理 论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 良、 一般、差 4 个等级,分别得 10 分、7 分、4 分、0 分。

 

10

 

问题界定

10 分)

对于所论述的问题界定清晰,问题的成因剖析有充分的 依据,有相关的实践探索或调研数据支撑。根据程度评 分,分为优、 良、一般、差 4 个等级,分别得 10 分、7  4  0 分。

 

10

文献综述

10 分)

文献阅读充分,基本了解该研究问题或相关领域学术动 态。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 良、一般、差 4 个等级, 分别得 10 分、7 分、4 分、0 分。

 

10

逻辑清晰

10 分)

专著整体论述逻辑严谨,结构框架清晰,文笔流畅,表 述有条理。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 良、一般、差 4  等级,分别得 10 分、7 分、4 分、0 分。

 

10

论据充分

20 分)

专著的论点清晰,且有足够的论据支撑论点,具有科学 性。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 良、一般、差 4 个等级, 分别得 20 分、14 分、8 分、0 分。

 

20

格式规范

10 分)

专著无基本格式语法错误,引用规范,符合学术性专著  要求。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 良、一般、差 4 等级, 分别得 10 分、7 分、4 分、0 分。

 

10

指导意义

10 分)

切合龙岗区社会工作发展方向,对龙岗区社会工作事业  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或贡献。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 良、一般、差 4 个等级,分别得 10 分、7 分、4 分、0 分。

 

10


十二、其他事项
本指南涉及内容由龙岗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本指南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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