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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申报2023年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扶持项目(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4-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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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2号)及《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3号)规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龙岗区举办的创新创业赛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各级赛事及深创赛海外赛)前三等次,获奖两年内(以获奖公告或通知为准)提出扶持申请。
3.在龙岗区落地且正常运作。
(一)对获得国家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对获得省、市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三)对获得区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差额奖励。以获奖证书及企业落户的佐证材料为准。
三、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4月10日—4月26日(该时间为申报单位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4月12日—4月28日(请务必留意广东政务服务系统审核状态并及时提交纸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 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注册企业提供本年度纳税证明);
4.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新注册企业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
5. 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 获奖公示网页页面截图、附件企业所在页面截图,获奖公示网页地址。
7. 提供单位申报该赛事时提交的有水印的参赛资料(报名表页面、项目核心人员详细介绍、项目介绍等)。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五、申报要点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