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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0年度高端科技企业培育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网上受理期
2022年7月1日-7月6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2022年7月1日-7月15日
申请条件
1. 2020年度已申请该项目并获得龙岗区立项扶持的企业。
2. 企业产业方向为龙岗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正常运营、发展前景明朗、成长性较好,拥有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并开展关键技术研发。
3.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增长率30%以上。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2019-2021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2020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
(五)申请激励标准第1点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封面含有防伪二维码的2019及2020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申请激励标准第2点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2020和2021年度科技型企业与园区签订的租赁合同;(2)2020和2021年度租金发票等支付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七)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资质证书、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验原件)
(八)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五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需要提供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和项目材料的,所提供材料须充分详细。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