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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2年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扶持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8-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网上受理期
2022年8月3-8月23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2022年8月3-8月26日
申请条件

1. 上一年获得国家、省、市及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或市科普示范点认定的;

2.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关全额事业单位除外);

3. 科普(教育)基地正常运行。 

申请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获评科普(教育)基地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认定文件、证书、牌匾等)复印件;
6.近一年来的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总结材料(包括场地设施、开放接待、经费投入、科普队伍、科普活动等情况,附3-5张彩色照片);

7.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这里说的“上一年”指2021年度。

3.获得多级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差额奖励;获得同级多次认定的,不予重复扶持。

4.以各级部门认定文件为准。

5.基地依托单位为机关全额事业单位的,不予扶持。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发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