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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2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8-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网上受理期
2022年8月3-8月23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2022年8月3-8月26日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系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近两年(含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开始截至申报日期,以下同此)获市级IP或EDA设计工具软件购买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近两年获得市级流片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3)近两年获得市级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的集成电路企业;
(4)上一年(指“上一年度”)在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试验证分析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企业2019年、2020年年度发生费用未获得过原区级集成电路扶持。
申请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申请市级资助项目的申请书、市级立项或公示文件、经费到账凭证复印件(申请“购买IP及EDA软件补助”“流片补助”“EDA设计工具研发补助”的提供);
6.产品交由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试验证分析的委托书或合同(若为外文合同须提供中文翻译版本)、检测报告、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测试验证分析补助”的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注册、纳税、统计地均需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报单位2019年、2020年年度发生费用未获得过原区级集成电路扶持。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发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