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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2年支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设定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光明区支持建筑科技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2〕13号)
(三)《光明区支持建筑科技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住建字〔2023〕226号)
二、支持对象、方式、项目类别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从事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支持项目类别:核准类。
(四)支持标准:对累计完成5个以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符合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奖励支持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项目验收且位于光明区的全过程项目,不限定项目起始时间。    
(八)本项奖励支持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全过程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运行维护咨询、检测等专业咨询服务。
(九)每个企业仅可获得一次本项奖励。
四、办理流程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受理通知和申报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核申报材料--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审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光明区企业门户网站公示)--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履行拨款程序。
五、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2022年支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2022年度纳税证明。
(七)签订的全过程咨询项目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八)对应签订合同已完成的全过程咨询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第(一)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并在指定位置签字或加盖公章,第(二)至(八)项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上述所有材料以PDF形式上传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六、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09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审核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网上审核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注:仅工作日受理)。
七、业务受理部门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八、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与光明区其他同类别资助项目不重复资助,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政策进行申报;本指南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二)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支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已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未备案或虚假备案的审计报告,我局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同一资助项目,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其列入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区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申报单位应当自主申报,不得委托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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