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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开展导游春节期间在岗奖励补贴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阶段性稳经济运行的工作部署,促进消费和文旅市场活力恢复,拟对光明区春节期间(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在岗带团的注册导游给予政策性奖励补贴。现就奖励补贴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实施阶段性推动文体旅游市场活力恢复措施的通知》
       第六条: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对本市在岗持证导游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条件
1.导游在春节期间带团应取得深圳市电子导游证且注册登记有效期内;
2.春节期间导游人员受旅行社、导服公司委派,接待或组团旅游团队,负责导游工作;应具备深圳旅行社出团计划书(需有导游姓名及电话、游客人员信息及电话、旅行社盖章);回团客人签名意见单;导游带团应有团队游玩合照一张佐证材料;
3.春节期间导游带团应在导游之家APP有执业记录;
4.申报人在2022年受到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被全国诚信系统列入黑名单的不予奖励(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模块获取);
5.导游挂靠的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向其注册区域所在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报资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导游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由导游所属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统一申请)。
(二)在岗奖励补贴标准
按照全市100万元的总额,对注册登记在光明区且导游证处于有效期内的导游,春节期间在岗带团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贴。
三、申请材料

具体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北京时间)18:00前,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预审,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