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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等。

二、申请时间、受理部门、支持方式

申请时间:常年受理,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受理部门:按照产业(行业)对口、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受理单位,具体包括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

支持方式:采取事前审批,事后支持。

三、支持类别、对象、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落户支持、办公用房租赁支持

支持条款:对新落户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按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1亿元的落户支持。对新落户其他企业(机构),按条件给予落户支持,一般不超过5000万元。此项目资金可用于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公司高管及核心团队。

新落户企业(机构)在福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按条件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支持,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年,累计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须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支持对象:新引进落户福田区的企业、机构(一般指上年度1月1日后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新落户企业、机构,但不包括近五年注册登记地迁出福田区并于上年度1月1日后回迁的企业、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经区政府认可的金融、科技创新、文化时尚、商业、先进制造、高端服务、战略新兴等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

(二)对集聚产业资源或完善产业链具有重大作用的产业行业协会和平台类、服务类、科研类等机构;

(三)对改善社会民生或促进生态建设具有重大作用的医疗、教育、环保等机构;

(四)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型企业(机构)。

申请材料及流程

1.意向登记:申请企业(机构)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或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特色专题—投资意向)在线填报投资意向登记表;

2.备案申请: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分拨至主管部门判,如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机构)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意向登记表、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模板详见附件1】;

3.部门报批: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并综合判,如初步符合支持条件的,拟定落户支持方案,并按福田区有关要求报批;

4.签订协议:经审批通过的企业(机构)与主管部门签订书面投资合作协议(落户监管协议);

5.资金申请:企业(机构)履行签订协议达到有关资金拨付条件后并在福田完成完成“三统一”关系,即商事、税务、统计关系登记在福田区,且无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限制和除外情形不予以支持的,通过“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进行资金支持在线申报【需在线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信息以及有关材料:①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②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③与主管部门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或《落户监管协议》、④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如办公用房租赁支持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银行凭证、发票、以及租金明细汇总表等】;

6.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支持金额;

7.提交材料: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机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上述第5项“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以及系统导出的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产业资金资金监管协议(需签订)等】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

8.资金拨付:主管部门按福田区有关程序提请拨付。

申请流程阶段

企业申报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及报送路径

备注

意向登记

1.深圳市福田区投资意向(在谈)登记表

系统在线填报

 

备案申请

1.申请书

2.深圳市福田区投资意向(在谈)登记表

3.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4.信用信息报告

纸质报送主管部门

 

部门报批

-

-

 

签订协议

投资合作协议(落户监管协议)

与主管部门签署

 

资金申请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2.信用信息报告

3.《投资合作协议》或《落户监管协议》

4.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如办公用房租赁支持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银行凭证、发票、以及租金明细汇总表等

系统在线申请提交

 

部门审核

-

-

 

提交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

3.福田区产业资金资金监管协议

4.“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

纸质报送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

 

资金拨付

-

-

 

:如已签协议的落户企业(机构)再次申请资金的,直接从第5项“资金申请”流程开始。

(二)招商推介活动支持

支持条款:经批准,为本区举办的重大招商推介活动,对活动承办单位,经审计核定,给予一般不超过800万元支持;为福田区专题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对活动主办方,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按审计核定金额的50%,给予年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支持对象:为福田区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并经批准通过的单位(企业、机构),活动符合福田区招商引资及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大的行业影响力,对促进福田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方面起到较为积极的作用。

申请材料及流程

1.备案申请:申请单位将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活动方案报告及备案表(模板详见附件2)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

2.部门报批:主管部门综合判,如初步符合的,按福田区有关要求报批,经审批通过的,主管部门将批复(备案)反馈至申请单位;

3.活动开展:申请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高标准高要求高品质完成福田区招商推介活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形成活动总结报告报送至主管部门,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活动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4.资金申请:通过“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进行资金支持在线申报【需在线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信息以及有关材料:①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②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③相关合同、协议或批复函件等有关部门同意支持活动证明材料、④活动总结报告、⑤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⑥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5.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支持方案并按福田区有关要求报批;

6.提交材料: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机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上述第5项“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以及系统导出的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等]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

7.资金拨付:主管部门按福田区有关程序提请拨付。

申请流程阶段

企业申报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及报送路径

备注

备案申请

1.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2. 信用信息报告

3.活动方案报告及备案表

纸质报送对应主管部门

 

部门报批

-

-

批复反馈申请单位,备案有效期(一年)内完成,未完成项目的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活动开展

-

-

 

资金申请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2.信用信息报告

3.有关部门同意支持活动证明材料

4.活动总结报告

5.专项审计报告

6.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系统在线申请提交

 

部门审核

-

-

 

提交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

3.“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

纸质报送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

 

资金拨付

-

-

 

 

(三)招商合作支持

支持条款:招商合作机构支持。对经区政府认定的招商合作机构,按条件给予招商合作机构支持,一般不超过50万元/年。招商项目引进支持。鼓励全社会力量(包含各类专业机构、商协会、企业和个人)引荐招商项目,对为本区有效引进相关招商项目的机构(包含各类专业机构、商协会、企业)或个人(不包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也不包含被引荐项目本公司或关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按条件给予引进支持,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一般不超过500万元/年。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机构(包含各类专业机构、商协会、企业)或个人(不包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也不包含被引荐项目本公司或关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

申请材料及流程

【招商合作机构支持】

1.备案申请:申请机构将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申请书(包含申请机构基本情况、论述招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招商资源、洽谈对接储备项目情况、并承诺引进相关类型企业等)发送至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邮箱:ftinvest@szft.gov.cn;

2.部门认定:经综合判,如初步符合的,申请机构提交纸质材料,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拟定方案按福田区有关要求报批,经审批通过的,签订招商合作机构协议;

3.资金申请:通过“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进行资金支持在线申报【需在线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信息以及有关材料:①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②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③签订的招商合作机构协议、④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4.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支持方案并按福田区有关要求报批;

5.提交材料:主管部门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上述第3项“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以及系统导出的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等)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

6.资金拨付:主管部门按福田区有关程序提请拨付。

申请流程阶段

企业申报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及报送路径

备注

备案申请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2信用信息报告

3.申请书

纸质报送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部门认定

-

-

签订的招商合作机构协议

资金申请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2.信用信息报告

3.招商合作机构协议

4.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系统在线申请提交

 

部门审核

-

-

 

提交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

3.“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

纸质报送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资金拨付

-

-

 

:招商合作机构拟引进的项目备案参照“招商项目引进支持(引荐人)”备案操作,待年度合作协议结束后如符合条件的再统一申报资金支持。

【招商项目引进支持(引荐人)】

1.备案申请(需在项目落户前):申请企业(个人)通过“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线上或者线下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备案申请(模板详见附件3)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内部报批审核,并向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报备后,主管部门备案反馈申请机构;

注:除上述常规备案申请,根据项目引荐实际的情况,还可采取简易预备案:招商合作机构、招商顾问或具备丰富招商资源的机构对于申请引荐项目数量较多,但还未经引荐项目方确认盖章的,可实行批量简易预备案,提交预备案申请,主管部门内部报批,并向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报备后,由主管部门批复反馈至申请机构(引荐人),后续申请机构(引荐人)可在项目落户后再提供项目唯一引荐人相关佐证材料。

2.资金申请:成功推动落户并符合招商引资项目条件的,通过“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进行资金支持在线申报【需在线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信息以及有关材料:①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②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③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相关材料、④项目成功落户的相关证明材料(投资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或招商落户资金支持凭证等)、⑤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3.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支持方案并按福田区有关要求报批;

4.提交材料:主管部门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上述第2项“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以及系统导出的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等)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

5.资金拨付:主管部门按福田区有关程序提请拨付。

申请流程阶段

企业申报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及报送路径

备注

备案申请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2.信用信息报告

3.备案申请

线上或线下报送对应主管部门

批复反馈申请单位,备案有效期(一年)内完成,未完成项目的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资金申请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2.信用信息报告

3.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相关材料

4.项目成功落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系统在线申请提交

成功推动落户并需符合招商引资项目条件

部门审核

-

-

 

提交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

3.“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

纸质报送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

 

资金拨付

-

-

 

(四)实际利用外资支持

支持条款:对获得市利用外资奖励的项目,给予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

支持对象:对自2022年1月1日起获得市利用外资支持计划(配套省利用外资支持项目)的项目,且该项目对应的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纳入福田区实际使用外资统计金额。

申请材料及流程

1.资金申请:通过“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进行资金支持在线申报【需在线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信息以及有关材料:①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②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③市有关部门给予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市利用外资奖励申请书、市有关部门给予奖励的通知、到账的银行凭证)、④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2.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支持方案并按福田区有关要求报批;

3.提交材料:主管部门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上述第1项“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以及系统导出的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等]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

4.资金拨付:主管部门按福田区有关程序提请拨付。

申请流程阶段

企业申报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及报送路径

备注

资金申请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2.信用信息报告

3.市有关部门给予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系统在线申请提交

 

部门审核

-

-

 

提交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

3.“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

纸质报送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

 

资金拨付

-

-

 

注:申请企业(机构)须先获得深圳市利用外资奖励后方能申报此项支持;该条政策不受企业(机构)落户福田的时间限制。

(五)重点项目支持

支持条款及对象:对重点引进的特大、关键、紧缺项目,对其落户、办公用房等事宜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申请材料及流程

1.备案申请:企业(机构)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需包含“特大关键紧缺”论述)、意向登记表(落户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模板详见附件1】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

2.部门报批: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落户企业)并综合判,如初步符合支持条件的,拟定支持方案,并按福田区有关要求报批;

3.签订协议:经审批通过的企业(机构)与主管部门签订有关监管协议;

4.资金申请:企业(机构)履行签订协议达到有关资金拨付条件,落户企业需在福田区完成“三统一”关系,即商事、税务、统计关系登记在福田区,且无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限制和除外情形不予以支持的,通过“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进行资金支持在线申报【需在线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信息以及有关材料:①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②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③与主管部门签署的有关监管协议、④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5.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支持金额;

6.提交材料: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机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上述第4项“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以及系统导出的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产业资金资金监管协议(落户企业需签订)】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

7.资金拨付:主管部门按福田区有关程序提请拨付。

申请流程阶段

企业申报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及报送路径

备注

备案申请

1.申请书

2.深圳市福田区投资意向(在谈)登记表

3.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4.信用信息报告

纸质报送主管部门

 

部门报批

-

-

 

签订协议

有关监管协议

与主管部门签署

 

资金申请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2.信用信息报告

3.有关监管协议

4.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系统在线申请提交

 

部门审核

-

-

 

提交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受资助单位账号确认函

3.福田区产业资金资金监管协议

4.“资金申请”所涉及系统在线提交的材料

纸质报送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

 

资金拨付

-

-

 

:如已签协议的落户企业(机构)再次申请资金的,直接从第4项“资金申请”流程开始。

四、资金来源,及绩效、监督等管理

(一)支持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本政策资金受年度预算总额控制,福田区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据以对支持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申报机构承诺在申报、执行受支持项目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承诺自愿遵守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主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机构提供材料不规范和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的,可要求申请机构予以配合补充。

(三)支持企业(机构、个人等)合法规范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和福田区产业政策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经济数据统计工作和产业资金绩效评价等。

(四)支持企业(机构、个人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项目责任部门负责,责令其按相关规定整改,整改不彻底的,责令退回资助款项,资金退回不彻底的,追究受资助企业相关责任。

五、限制、除外等其他情形

同一企业或机构不得就同一项目重复申请支持,已获区政府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本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不再支持。

招商合作机构(含引荐人)、招商推介活动支持机构等可不受福田“三统一”关系限制,实际利用外资支持企业(机构)不受落户福田区的时间限制。

拟支持项目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依法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企业(机构)的,不予支持(已移除情形的可正常申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