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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开展2024年宝安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助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4-01-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人才工作统筹安排,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现启动“2024年宝安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及深圳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落户我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符合要求的给予资助。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支计划”专家及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创办国高企业,符合要求的给予资助。
二、申报条件
详细申报条件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查看。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助”,根据要求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系统申报时间:2024年1月29日9:00—2月2日18:00;    
申请人需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4年1月29日—2月4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月29日


支持内容  

二、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开发 

(三)培育引进高层次创新团队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落户我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参照市支持力度给予资助。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支计划”专家及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创办国高企业且成立不超过5年的,符合要求的给予创业企业资助。

申请条件  
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单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该单位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创办企业或依托单位,并已取得市级资助补贴。
2.该企业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支计划”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落户创办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成立不超过5年,且上述人才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超过50%。    
支持强度和方式  
1.经认定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落户我区的,给予深圳市资助经费50%、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
2.经认定的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落户我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给予市级资助经费50%、累计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资助。
3.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支计划”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创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创业企业100万元的创业资助。 上述资助不可叠加,项目升级时按同级资助标准补齐差额。
申请材料                                                          
1 2024年宝安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助申请书【按要求签字盖公章】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无需验原件)【需加盖公章,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正副本均可) 】
3 银行开户证明(无需验原件)【在宝安区开户,加盖企业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信息填写齐全,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需验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盖公章。】
7 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盖公章。】
8 对于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或团队项目,需提交:1、认定文件、立项资助文件、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2、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等。团队成员为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3、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身份证或护照(无需验原件)。【加盖公章。】
9 对于个人创业人才项目,需提交:1、深圳市评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重点引进紧缺人才证明材料;2、社保缴纳证明(原件);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4、企业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股东构成等基本情况)(原件)。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