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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等七个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项目依据
《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项目名称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奖励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运营奖励项目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
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奖励
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奖励
创新产融合作模式奖励
政府引导基金获得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一12月15日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一12月22日 

申报指南

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建设行业二级节点,促进行业内产业链价值链关联企业数据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现组织开展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运营奖励项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三)该项目在宝安区内建设实施并通过验收;
(四)二级节点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
(五)项目实施年度:2020年及以后。
二、补贴标准
对区内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二级节点建设项目,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50%的前提下,按1:1配套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相关说明:
(一)对获得奖励后再获得更高级别资助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二)“各级财政资助”是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项目给予的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奖励项目申报表》;
(五)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运营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建设行业二级节点,促进行业内产业链价值链关联企业数据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现组织开展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运营奖励项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三)申报单位是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运营单位;
(四)二级节点申报日前12个月累计新增标识注册量超2000万条,且月均解析量超100万次。
二、补贴标准
(一)对年度新增注册量超2000万条且月均解析量超100万次的区内二级节点运营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运营奖励项目申报表》;
(五)企业累计标识注册量及月均解析量证明材料,包括:标识解析节点系统截图、统计报表等。

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申报指南
为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鼓励企业深度应用标识解析体系,引导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开展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创新应用,助力企业进一步提质增效。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三)企业应接入宝安区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四)自接入二级节点起至申报之日止,企业接入二级节点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五)本企业标识注册量累计超100万条;
(六)本企业标识月均解析量超10万次。
二、补贴标准
对标识注册量超100万条且月均解析量超10万次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申报表》;
(五)企业标识注册量累计超100万条证明材料;
(六)企业标识月均解析量超10万次证明材料;
(七)企业标识解析应用场景及应用价值说明材料。


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国家《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打造细分领域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力争打造百亿级交易额的大型平台。现组织开展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
(二)企业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三)平台应同时满足年度交易额10亿元以上、客户数量3000家以上、平台年度服务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二、补贴标准
(一)对同时满足年度交易额10亿元以上、客户数量3000家以上、平台年度服务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区内平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同时满足年度交易额40亿元以上、客户数量5000家以上、平台年度服务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区内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对同时满足年度交易额100亿元以上、客户数量10000家以上、平台年度服务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上的区内平台,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对于获得奖励后,满足更高奖励标准的,按照差额追加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奖励项目申报表》;
(五)平台运营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平台年度交易额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六)平台累计接入企业数量证明材料,包括:平台系统页面截图、年度统计报表等(复印件)。
四、相关说明
“客户数量”为自平台提供服务之日起至年度交易额核算之日止的累计发生交易的客户总数量。

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国家《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打造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现组织开展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
(二)企业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三)平台应同时满足客户数量达到100家且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
二、补贴标准
(一)对客户数量达到100家且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
相关说明: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是指应用特定技术,通过互联网方式帮助工业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管理、服务等环节数字化转型的平台。主要特征为提供技术赋能,非提供生产要素供需对接、交易撮合服务。其营业收入为基于该平台,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转型提供产品及服务形成的收入。“客户数量”为自平台提供服务之日起至年度营业收入核算之日止的累计发生交易的客户总数量。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奖励项目申报表》;
(五)平台运营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客户数量证明材料、平台营业收入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创新产融合作模式奖励申报指南
为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企业智能化转型,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制造业企业,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企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探索建立基于生产运营数据和供应链数据的企业征信机制和融资模式,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现组织开展创新产融合作模式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内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
(二)企业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三)年度促成制造业企业融资超过10亿元;
(四)宝安区内的广东省或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
二、补贴标准
对促成制造业企业年度融资超过10亿元的区内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创新产融合作模式奖励申报表》;
(五)促成制造业企业年度融资超过10亿元的证明材料和证明材料涉及的主要合同;
(六)补充证明材料(如有可提供)

政府引导基金获得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国家《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带动作用,加大对区内工业互联网企业支持力度。现组织开展政府引导基金获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转型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广东省或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
(二)企业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三)企业获得宝安区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股权投资;
(四) 获得该股权投资的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以后。
二、补贴标准
按申报单位获得区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部分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企业2021年纳税证明;
(五)《政府引导基金获得奖励项目申报表》;
(六)申报主体获得宝安区政府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股权投资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申报主体为广东省或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的证明材料,包括:入选资源池通知,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转型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合同、协议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