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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工业100强、上市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研发活动的二类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产业技术研究院发起单位为宝安区上年度工业百强、上市公司(上海、深圳、北京证交所,或美国、香港上市)、有效期内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发起单位累计出资比率不低于实际投入50%。
(三)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共建单位符合下列之一:教育部双一流大学、深圳本地高校、面向内地招收本科和研究生的港澳高校或经深圳市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科研机构、港澳地区公办科研机构。
(四)产业技术研究院全职工作研发人员不少于40人(首年不低于30人),其中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数不低于60%。中、高级职称或者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人数不低于总数的30%,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位人数不少于5名(首年不少于3名)。
(五)产业技术研究院独立研发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研究院的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的现值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原值不低于15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2月2日;
(二)提交纸质材料
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2月3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