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宝安区资助项目 >

宝安区启动2021年度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申请(人力资源服务类)

发布时间:2021-07-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规〔2020〕4 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启动 2021 年度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申请(人力资源服务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项目为:优质企业奖励、经营发展奖励、专业活动补贴、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公用房购置补贴五类。
二、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1 年6 月 28 日--7月 28 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1 年 7 月28 日--8 月 9 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需及时在申报时限内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将不再受理。
三、其他要求
以上扶持措施具体申报条件、资助标准、申报网址、申报材料、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五、不予资助情况
根据《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3 号)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 专项资金不予资助,政策或操作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按照国家、省、市联合惩戒相关制度,申报主体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深圳市公共信用网相关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范围内的;
(二)区财政专项资金事前资助的项目有 2 项以上尚未完成绩效评估或近两年有项目绩效评估不合格的;

(三)业务主管部门认为不应予以资助的其他情形。


附件:
1.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uploads/allimg/210706/1-210F61P410322.doc
2.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申请(人力资源服务类)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uploads/allimg/210706/1-210F61P51I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