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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申报2021年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资助

发布时间:2021-06-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01、申报项目
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资助。
02资助标准
对正常开展博士生、硕士生接收工作的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经认定后,可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于设立多个实践基地的申请单位不予重复资助。
03受理时间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6月9日-6月23日18:00
2、纸质材料受理受理时间:2021年6月9日-6月24日
04、申报条件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申请单位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博士、硕士培养实践基地;
3.设立的实践基地,须经高校院所书面认可;
4.目前已有博士、硕士研究生进驻该实践基地开展科研实践培养活动。
5、申请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宝安区财政政策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6、对于设立多个实践基地的申请单位不予重复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