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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军民融合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军民融合项目。
二、项目目标
培育和遴选具有行业优势的知识产权军民融合服务机构,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展示与交易、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创新评价等服务。采集、梳理国防科工领域知识产权数据信息,为我市企业提供专利检索查询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军民融合主题对接活动,促进国防专利申请工作,提供国防专利申请培训。 
三、项目任务
(一)组织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展示与交易、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活动、知识产权军民融合主题对接4场(含)以上,为我市20家(含)以上企业提供专利检索查询服务。
(二)提供国防专利申请培训1-2次,促成知识产权双向转化2项(含)以上。
四、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年,立项1项,每项预计30万元。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二)申报条件
1.具备军地技术(国防专利)转化对接或国防专利代理实践经验,成功举办过知识产权、军地对接等主题对接活动或培训。
2.有成功代理国防专利或推动军地技术成果转化经验及案例的优先考虑。
六、不予资助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二)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三)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五)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七、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填报信息,并参照系统模版填写《项目申报书》,加盖清晰公章,文件为pdf格式提交至系统。
(二)申报单位主体资格材料
1.申请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交对应的主体资格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为pdf格式文档。
3.申请人自行申报的,需提交《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申报系统模版)、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
委托代办机构申报的,应当提交申请人和被委托代办机构共同出具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申报系统模版)、代办机构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和代办机构双方公章。
4.申请人类型为企业时应当进入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公告类型选择破产文书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全屏截图证明并加盖清晰公章。
5.申请人需将上述1至4项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并上传至系统。
(三)具备军地技术(国防专利)转化对接或国防专利代理实践经验
提供过往军地技术(国防专利)转化对接或国防专利代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来往信函、辅导工作等证明材料,将所有文件形成zip格式文档,并上传至系统。
(四)成功举办过知识产权、军地对接等主题对接活动或培训
提供过往举办知识产权、军地对接等主题对接活动或培训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照片、活动通知、签到表、活动总结等证明材料,活动属于承接国家省市级项目任务应当提供对应的合同,将所有文件形成zip格式文档,并上传至系统。
(五)有成功代理国防专利或推动军地技术成果转化经验及案例
提供过往成功代理国防专利或推动军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将所有文件形成zip格式文档,并上传至系统。
(六)项目设置方案
1.项目设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推进措施、预期产生的效果等,上述文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并以“项目设置方案”命名,统一提交系统。
2.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工作总体进度时间安排、项目各阶段工作任务与阶段性目标,确保项目按时形成成果(参照系统模版填写并加盖清晰公章)。
3.项目工作团队:参照系统模版填写实施方案及团队成员信息表,加盖清晰公章,并附Excel格式电子文件,团队成员应当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相关荣誉及资质证明、专业、项目中负责任务、社保缴纳清单证明等。上述文件应当加盖清晰公章。
4.将上述1至3项证明文件形成zip格式文档,并上传至系统。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第(一)至第(七)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八、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4日18:00。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政策咨询电话:1784101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