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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4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老字号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我局计划启动2024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老字号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老字号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展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老字号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4日


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老字号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支持举办2023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
二、设定依据
(一)政策依据
省、市有关文件。
(二)管理依据
《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字〔2020〕2号)。
三、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我局据以对资助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申报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惩戒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政策允许的除外);
4.对同一项目的中央、省、市、区等各级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二)专项条件
1.举办老字号博览会项目
(1)申报单位为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举办方,即展馆租赁等活动支出项合同签署方及发票抬头单位;
(2)申报项目在深圳市专业展馆(专业展馆指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和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三个展馆)举办;
(3)申报项目举办时间为2023年。
2.参加老字号博览会项目
(1)申报单位为2023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参展企业,且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企业;
(2)申报单位参加2023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的特装展位展示的主要品牌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中该企业对应品牌。
注: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以《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的通知》(商流通函〔2024〕27号)公布名单为准。
五、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举办老字号博览会项目
支持内容:对举办方举办2023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的搭建费、安保费等给予补贴。
支持标准:按照市政府审议结果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03.4万元。
(二)参加老字号博览会项目
支持内容:对中华老字号企业参加2023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的特装展位搭建费给予补贴。
支持标准:对特装展位策划、设计及搭建,按照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六、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进入后搜索“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选择“深圳市”—“市本级”—“举办老字号博览会项目”或“参加老字号博览会项目”,点击“在线办理”),预审通过后提交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件(带水印);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电子件。
(二)项目材料
1.举办老字号博览会项目
(1)申报项目情况报告(包括申报单位介绍、申报项目时间地点内容投入成效照片等,详见模板);
(2)展馆租赁合同及发票;
(3)申报项目举办时间、地点佐证材料(如展馆租赁合同、宣传报道等);
(4)申报项目相关经费支出明细表(详见模板);
(5)与申报项目相关经费支出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单据、记账凭证、成果展现等支出佐证材料(按照与经费支出明细表相同的顺序整理排列);
(6)申报项目的深圳参展企业标准展位清单(详见模板)及佐证材料(如参展合同、展位照片等,按照与标准展位清单相同的顺序整理排列)、展位图。
2.参加老字号博览会项目
(1)申报单位参展2023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的参展合同;
(2)申报单位参展2023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的特装展位现场照片,包括全景、近景、门头等(需体现该展位展示的主要品牌);
(3)申报项目特装展位搭建经费支出明细表(详见模板);
(4)与申报项目特装展位搭建经费支出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单据、记账凭证等支出佐证材料(按照与经费支出明细表相同的顺序整理排列)。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签字需正楷手写或签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按照上述申报材料顺序排列,设置目录页并标明各目录对应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书脊(侧边)要求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七、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5日17:00;
2.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7日17:45;
申报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八、办理流程
发布申报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预审——申报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资质审查——专项审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核定拟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资助计划——申报单位提交拨付资料——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