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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提名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3-05-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具备提名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依据《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本年度市专利奖实行提名制度,参评项目需获得有效提名。以下单位及个人具备提名资格:
(一)市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
(二)我市高等院校、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
(三)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专业性行业协会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社会团体。
(四)全职在我市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五)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专家和学者。
(六)其专利项目近三年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或深圳市专利奖,且归口深圳市管理和统计的专利权人或第一发明人(设计人)。
(七)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较高社会知名度且有开展科技奖励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企业、学会、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
上述第(一)项的市、区政府部门具体范围请参阅《2023年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市区部门提名单位名单》(附件1)。
提名单位应按照《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部门范围内进行项目提名。单位提名的,每年度可提名不超过2个项目;个人提名的,应至少两人联合提名1个项目,每人每个年度仅限提名一次。
二、申请提名资格
属于上述第(一)、(二)、(四)、(五)、(六)项类别的单位及个人可以直接提名,无需申请。属于第(三)、(七)项类别的单位及个人需申请提名资格,提交提名资格申请及相应佐证材料,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确认提名资格后方可提名,其资格仅适用当年度专利奖提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提名资格的单位及个人,填写《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提名资格申请表》(附件2、附件3),于6月5日18:00前将申请表以word版本和PDF格式(需盖单位公章或签名)及相应主体资格材料(身份证明文件)、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形成文件夹,以“**单位(或个人姓名)市专利奖提名资格申请”命名后发送至工作邮箱yangcs@mail.amr.sz.gov.cn。
(二)经市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确认提名资格后按规定进行提名。
三、提名程序要求
(一)被提名人应当制作参评项目材料(模板请参阅附件4)提供给提名人审查。项目材料应当加盖被提名人公章。
(二)提名人审查被提名人提交的参评项目材料后,同意提名的,应当填写《深圳市专利奖提名书》(附件5)及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附件1列明的市、区政府部门提名的,提名书加盖单位公章。
2.我市高等院校、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提名的,提名书加盖公章外,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专业性行业协会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社会团体提名的,提名书加盖公章外,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两院院士提名的,院士需在提名书签名,并提交院士证书复印件及全职在我市工作的相关证明。
5.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专家和学者提名的,需在提名书签名,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其专利项目获得第二十一届、第二十二届、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广东省专利奖或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深圳市专利奖,且归口深圳市管理和统计的专利权人或第一发明人(设计人)提名的,提名人应在提名书上盖章或签名;单位提名的,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个人提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名人并在提名书的“提名类别”栏注明奖项名称、届别(年度)、获奖项目、具体属性(专利权人或第一发明人、设计人)。
提名人应全面审核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参评材料后方可填写提名书,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及提供提名人资质证明文件。提名人应对拟提名项目的专利文本质量、专利技术先进性、专利技术运用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专利保护措施和成效进行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并作出具体提名意见。
(三)被提名人应将提名人填写的提名书及资质证明文件、经提名人审阅后的参评项目材料合成一份PDF文件,以“项目提名文件”命名,按系统要求上传。
四、参评项目要求
(一)专利权人是组织的,专利权人应为被提名人,且专利权人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它机构,其专利业务归口深圳市管理和统计;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当与实施单位联合作为被提名人,专利权人应在本市常住或全职工作,或者是实施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实施单位应符合本项规定的组织类型条件;
(二)被提名项目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专利技术水平高,原创性强,对促进深圳市本领域的科技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四)该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 
(五)专利文本质量较高;
(六)针对该专利的保护措施较完善;
(七)该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专利奖:
(一)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专利奖的;
(二)同一项目作为主要知识产权证明,已经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的;
(三)专利权属存在纠纷的; 
(四)专利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的;
(五)机关单位或者机关工作人员;
(六)保密专利和未解密的国防专利;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合被提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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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市区部门提名单位名单

2.《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提名资格申请表(单位适用)》
3.《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提名资格申请表(个人适用)》
4.项目材料
5.深圳市专利奖提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