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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运营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闽委办〔2020〕3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科办〔2020〕1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现组织开展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在孵企业减免租金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补贴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在孵企业减免租金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厦门市自行安排)
补贴时限及标准在2020年2月至5月疫情期间减免的租金,申报单位可任选3个月。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运营补贴项目申请书》;
2.项目申请书附件(佐证材料复印件,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1)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对减免租金事宜签订的补充协议;
(3)2019年10月至减免租金前一个月(或涵盖该时段的)租金收费票据;
(4)租金减免时段的实际租金收费票据。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0年8月30日前在线完成提交申请,推荐单位于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审核并在线提交推荐项目,请推荐单位尽早完成提交。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经省科技厅审核并公示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下达补贴资金。不签定项目任务书。
2.申请、推荐过程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补贴资金,取消(上报取消)申请单位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申请和推荐单位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