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福州市资助项目 > 福州市科技局 >

福州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三个福州”建设,发挥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优势,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科创走廊,促进福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榕科〔2012〕101号),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某一技术领域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实力,能承担省、市科技项目,是我市同行业实力较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企业牵头申报的,应是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技术带头人。
3、基本具备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实验、分析、测试手段。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技术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5、拥有一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已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机制。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具有创新意识。
6、具有明显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创新的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行业前沿技术动态信息,企业研发的技术和产品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适应市场需求。
二、申报领域
2022年度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围绕“数字福州”、“海上福州”、“平台福州”建设,立足我市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特色,发挥优势、补齐短板,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光电产业、柔性电子、北斗通信、生物医药、海洋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符合我市发展建设布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交通、医疗健康,水环境治理、智能建筑、茶科技等满足民生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领域产业。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请表》、《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评价表》(附件2、附件3),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电子档至以下部门:以企业牵头申报的,发送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牵头申报的,发送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和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
2.请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和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通知被推荐的申报单位于2022年1月10日-14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和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于2022年1月14日(周五)前将《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4)寄送至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