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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关于推动数字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强化文旅经济数字化赋能,培育优秀数字文旅项目,现就2024年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申报要求和正向激励
2024年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项目分为智慧景区和数字文旅应用场景示范案例等2个项目。
(一)智慧景区
项目背景: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数字文旅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省内景区强化景区新基建设施、智慧管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创新应用等方面建设,深入推进我省旅游景区智慧化、数字化改造提升,按照《关于推动数字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地方标准《智慧景区等级划分与评定》(B35/T 1716—2022,以下简称《标准》)相关要求,开展智慧景区创建工作。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为景区实际运营单位或管理单位,景区需以满足旅游者出游目的为主要功能(包括参观浏览、审美体验、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并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参评景区应符合《标准》中的智慧景区必备条件。
推荐名额: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推荐3-5个单位,省直单位可直接向我厅推荐。
正向激励:对新评定的四钻级、五钻级智慧景区,省文旅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分别奖励15万元、20万元,通过展会、活动、媒体等官方渠道进行展示宣传,并在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等项目中优先推荐。
(二)数字文旅应用场景示范案例
项目背景:支持省内文旅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综合应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面向艺术创作与生产、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旅游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宣传推广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实际应用,遴选出一批贴合文旅行业现实需求、创新性强、效益好、示范引领效果突出的数字文旅应用场景示范案例,给予正向激励,加强经验总结和案例宣传,引导政府和市场力量更多参与数字文旅应用场景建设。
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应在2021年5月1日后建设完成,并已投入运营或使用,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旅游、智慧公共文化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展演、文化和旅游智能化监管服务等,项目应符合正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具有较强示范意义和宣传推广价值。申报的项目涉及知识产权完整,无法律纠纷。
推荐名额: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推荐2-4个项目,省直单位可直接向我厅推荐。
正向激励:对新评定的数字文旅应用场景示范案例,省文旅经济发展专项奖励5万元,通过展会、活动、媒体等官方渠道进行展示宣传,并在部级优秀案例等项目中优先推荐。
注册地在厦门市的申报单位可以参加以上两个项目申报,对于最终入选的项目,省级财政不进行资金奖补,鼓励厦门市级财政根据评选结果给予奖励。
三、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在福建省范围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已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纳税记录健全,2021年5月1日至今,在国家及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项目申报、评定和遴选程序
2024年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评定和遴选工作采用线上和线下并行的方式,按照项目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结果发布和资金下达等程序开展。
(一)项目申报和推荐
各地文旅部门在宣传发动和摸排调查的基础上,指导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通过福建省文化和旅游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申报,上传盖章扫描件。并同步向所在县(区、市)文旅部门提交申报书、佐证材料等书面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县(市、区)文旅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向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文旅部门推荐。
设区市文旅部门在收到县(市、区)文旅部门推荐后,对相关项目开展复审,通过福建省文化和旅游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推荐名额,向省文旅厅推送项目,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文旅厅,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光盘(U盘)一并寄送指定地址。省直单位可直接通过系统向省文旅厅推荐项目。
上述推荐工作应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完成,逾期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评审及公示
我厅将对推荐项目开展形式审查,针对不同项目特点和标准要求,组织相关行业专家采取会议评审、现场查看、线上答辩等形式,开展评审,择优遴选出各项目拟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结果发布及资金下达
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入选项目名单,并会同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下达资金。
 

附件:

1.申报材料要求

2.智慧景区评定申请表
3.数字文旅应用场景示范案例申报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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