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福建省资助项目 >

福建省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2-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和项目分类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良好环境”的要求,围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2024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分为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两类,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资助方式。企业不能同时申报两类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领域。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安排,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领域。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企业条件

1.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企业必须是在福建(不包括厦门市)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申报截止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在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平台取得2023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企业应具备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条件。

2.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晋级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的企业,可申请2024年度省科技厅创新资金项目(往年已因晋级全国赛获省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再申报,获本届全国赛一二三等奖除外),并优先予以支持。企业如放弃参加全国赛,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3.有尚未验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不能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具有创新性。项目实施应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项目应合理的根据技术创新内容制定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

2.不支持实施期内不能形成产品或者服务收入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项目)。

4.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4年5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7年4月30日。

5.申报项目若已获得省创新资金立项支持的(含相同及基本相同),不能再申报。

(三)附件材料

1.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合作协议(必须由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单位签章)。

2.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如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环保证明、产品照片等)。

(四)申请经费额度

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45万元,若项目立项,企业应先行投入。

四、申报推荐数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按实有数量推荐。技术创新项目限额推荐,与设区市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及项目结题情况挂钩分配,各地申报推荐数如下:

属地

申报项目推荐数(项)

福州市

20

漳州市

13

泉州市

20

三明市

8

莆田市

6

南平市

6

龙岩市

13

宁德市

9

平潭综合实验区

2

合计

97

五、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流程为:自评符合支持方向、支持领域及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资金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企业提交申请,即表示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且承诺项目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管理部门应认真核实把关,对推荐的项目现场核实或委托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现场核实,在项目推荐流程中进行内部审核,上传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后,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一式1份寄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别

优先主题

代码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创新资金项目

技术创新项目

2024C0101

创新资金项目

创新创业大赛

获奖项目

2024C0102

附件:福建省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