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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申报2022年度股权投资行业活动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2-11-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推进落实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发展战略规划,引“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科技苗圃”,营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扩大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品牌影响力,对持牌金融机构、重点股权投资企业、知名股权投资服务机构等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举办的具有股权投资行业影响力的全国性峰会、论坛等活动,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奖励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对持牌金融机构、重点股权投资企业、知名股权投资服务机构等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举办的具有股权投资行业影响力的全国性峰会、论坛等活动,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三)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一)款“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限制。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关于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印发后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内开展具有全国性金融行业影响力的专题活动,专题活动应至少符合3条下列条件:
 邀请嘉宾中,至少3人为《清科2021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总榜单》中投资家,或2021年中国早期投资机构15强、2021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50强、2021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50强董事长、合伙人;
 参加活动的股权投资机构超过100家,其中深圳市外的股权投资机构占比超过20%;
 参加活动的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超过20家,其中深圳市外的企业占比超过50%;
 参加活动的项目中,符合深圳市“20+8”产业集群方向的项目超过20个,其中深圳市外的项目超过5个;
 活动获得50家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其中中央媒体10家以上,财经类媒体20家以上。
2.申报主体应为活动经费的主要承担单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五、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
(五)活动方案、与活动相关的费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地、设备租赁费用、聘请会务公司费用、媒体宣传费用及其相关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六)活动现场照片、海报、视频、宣传报道(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照片需体现活动名称、地点、参加的重点嘉宾等;宣传报道需附网址链接);
(七)参会项目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八)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件。

六、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18:00。

政策咨询:17841018652